关于印发《贵州省2010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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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贵州省2010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农发〔201038

关于印发《贵州省2010年家农作物

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农业局)、财政局:

为落实好2010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23号)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440号)精神,我们制订了《贵州省2010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农委联系人:罗嵩(粮油作物发展处),电子邮箱:luolu01600@163.com;聂刚(财务处),电话:(0851)5281253。

省财政厅联系人:肖高明(农业处),电话:(0851)6892919。

附件:1、贵州省2010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2、贵州省2010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拨付表

3、贵州省2010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有关表格

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贵州省2010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

为实施好国家良种补贴项目,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稳定种植面积,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23号)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通过对农民种植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等作物进行良种补贴,运用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手段,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引导农民扩大种植面积,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提高良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推广覆盖率,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实现粮油棉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力争全省粮食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左右总产保持在1150万吨以上,油菜面积稳定在700万亩、总产72万吨以上,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改善。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棉花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项目覆盖区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确定江优9527、Q优6号、奇优894、江两优3号、黔优568、中优169、中优T16、中优608、香早优2017等水稻品种;贵单8号、遵玉9号、兴黄单999、毕单15号、西山99、黔单16、正红311、中单808、奥玉3302、顺单6号等玉米品种;贵农19号、安麦6号、丰优8号等小麦品种;油研10号、贵杂5号、黔育22号、金农油1号、黔黄油21、黔育28号、油研50号等油菜品种为我省良种补贴主导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的原则。将以上主导品种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向农民群众公开推介

(四)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各地农业部门要尊重农民意愿,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品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补贴范围、内容和兑付方式

(一)补贴范围。全省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棉花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补贴范围按补贴品种的实际种植面积核定。

(二)补贴品种。补贴品种必须是近年通过审定并适于我省种植的优质良种,重点是优质、高产、高抗主导品种。

(三)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省种植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棉花良种的农户(含农场职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由种植农户享受补贴。

(四)补贴标准。早稻、小麦、玉米、油菜每亩补贴10元,一季中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

(五)兑付方式。实行涉农补贴“一折通”兑付的地方,统一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折通”代发到户;未实行“一折通”的农场,由乡镇财政所或省属农场组织兑付。

五、补贴组织、程序和时限

(一)补贴组织

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省、市(州、地)两级主要由农业、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预算、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

县、乡两级工作由政府统一组织,成立由财政、农业、统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良种补贴政策实施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良种补贴的实施和监督。县级的主要工作是:制订本县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基层技术人员和重点示范户的培训;组织面积核查、确认和补贴资金兑付;建立分乡到村的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补贴品种、栽培技术等;及时做好工作总结,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等。乡级的主要工作是:按照上级补贴方案要求,广泛宣传补贴政策,组织良种补贴面积的村级登记、核查、公示,汇总审核上报,开展对示范农户的技术培训;协调、督促补贴发放机构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发放补贴;建立分村到户的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内容同上);及时做好工作总结,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等。

市(州、地)级、县级财政应根据良种补贴工作的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补贴品种的推介展示宣传、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信息档案的建立、工作培训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补贴程序和时限

补贴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补贴准备阶段。省制定实施方案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同时下发实施方案,预拨资金到各市(州、地)及省直管县;市(州、地)转发省实施方案,将补贴资金分解预拨到非省直管县,并提出有关要求;各县结合实际制定县级实施方案报市(州、地)农业、财政部门备案。各级广泛开展补贴工作培训和政策宣传,印制有关表格等。省属农场由省农委农垦处审核汇总后,统一向省农委申报补贴。此阶段工作在2010年4月15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面积申报核查阶段。由乡镇政府(办事处,下同)发出公告,通知农户在规定时间内(不少于7天)到村民小组登记符合良种补贴范围的品种及种植面积、栽培方式,村民小组汇总后送村民委员会,村委会对面积核实后张榜到村民小组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品种、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期间,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分户造册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组织乡村干部和农技人员进行面积抽查、复核;由乡镇政府分村造册送县农业部门,县农业部门汇总后报县政府核定;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农技站和县农业局保存。面积核定后,由县农业、财政部门报所属市(州、地)农业、财政部门核准,然后汇总报省农业、财政部门备案。县属农场符合补贴要求的,直接向县农业部门申报补贴,列入所在县的补贴范围。省属农场参照上述程序执行,省农委农垦处负责监督检查。水稻、玉米、棉花此阶段工作在2010年5月底前完成;小麦此阶段工作在2010年10月底前完成;油菜此阶段工作在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为补贴兑付阶段。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随核准面积下达乡镇,委托金融机构代发的,将资金拨给代发机构;乡镇政府发布公告到每个村民组,并提供经核准的分村分户补贴清册给补贴兑付机构,兑付机构按补贴清册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向农户发放(上折)。由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供种的种植区,可委托代发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农场或合作社账户。省预拨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州、地)、县级财政垫付补足。省属农场补贴资金由省财政直接划拨到场,农场直接发放到户。水稻、玉米、棉花此项工作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小麦此项工作在2010年11月底前完成;油菜此项工作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第四阶段为总结结算阶段。补贴兑付(上折)结束后,兑付机构应出具有关佐证资料给乡镇政府和县财政部门,由乡镇政府组织对补贴工作进行总结报县申请结算;县级与乡镇结算后,总结报市(州、地)农业、财政部门申请结算;市(州、地)与县级结算后,由农业、财政部门将工作总结及结算申请材料,于7月20日(水稻、玉米、棉花)和2011年1月20日前(小麦、油菜)联合行文报送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财政厅在2011年1月底前总结上报农业部、财政部,申请结算。

六、补贴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搞好宣传发动和工作培训。补贴范围内的县、乡政府与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将国家扶持粮食生产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普惠性良种补贴的政策措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告、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作物良种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粮油棉的生产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抓好补贴实施工作人员培训,统一政策尺度,规范操作程序,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抓住国家扶持发展粮油棉生产的机遇,大力加强农业生产适用技术推广,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增产、节本、增效关键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在主产区,兴办有较大规模、较高规范化程度的示范区,集中展示各种优良品种,综合集成各项成熟技术,辐射带动生产水平和效益的不断提高。

(三)严格工作制度和补贴纪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一公开”、“三到户”、“五不准”,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满意。“一公开”,即补贴工作公开进行,面积申报核查结果张榜公布;“三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面积登记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五不准”,即不准调整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贷款、欠款,不准无故拖延补贴发放时间,不准在补贴工作中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四)抓好补贴建档和跟踪调研。各级都要做好补贴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县、乡要建立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明细档案,保存有关原始依据、表册、凭证,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认真保管,以备核查。县级农业部门要选择一定数量的农户进行定点跟踪调查,掌握补贴前后农户种植意向变化、良种供需情况、技术推广应用、相关产业发展和种植效益变化等情况,分析原因,预测趋势,及时向上级反映。

(五)强化协调配合。各级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该项目作为稳定粮油棉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各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

(六)加强监督管理。、市(州、地)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项目区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对在补贴工作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同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县、乡政府和各级补贴工作经办部门都要公布良种补贴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

附件2:表1.贵州省2010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地区资金拨付表

单位:万亩、万元

地区

水稻

玉米

小麦

棉花

合计预拨资金

早稻

中稻

预拨资金

面积

预拨资金

面积

预拨资金

面积

预拨资金

贵阳市


57.91

868.65

58.5

585

110

1100



2553.65

六盘水市


0.27

4.05

2.54

25.4

17.7

177



206.45

遵义市


31.21

468.15

17.58

175.8

0.975

9.75



653.7

安顺市


46.24

693.6

29.39

293.9

8.02

80.2



1067.7

黔西南州


78.3

1174.5

109

1090

45

450



2714.5

黔东南州

0.1

198.07

2972.05

66

660

7.7

77

1.6

24

3733.05

黔南州


158.14

2372.1

112

1120

37

370

0.33

5

3867.1

铜仁地区


43.543

653.15

41.9

419

12.3

123



1195.15

毕节地区


0.55

8.25

7.14

71.4

0.96

9.6



89.25

省直属农场


0.25

3.75

0.5

5

0.04

0.4



9.15

全省合计

0.1

614.483

9218.25

444.55

4445.5

239.695

2396.95

1.933

29

16089.7

表2. 贵州省2010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省直管县资金拨付表

单位:万亩、万元

县(市、区、特区)

水稻

玉米

小麦

合计预拨资金

早稻

中稻

预拨资金

面积

预拨资金

面积

预拨资金

六枝特区


13.68

205.2

16

160

11.8

118

483.2

盘县


8.05

120.75

43.4

434

16.3

163

717.75

水城县


6.52

97.8

36.06

360.6

8.2

82

540.4

遵义县


46.12

691.8

40.97

409.7

8.44

84.4

1185.9

桐梓县


15.71

235.65

22.35

223.5

6.53

65.3

524.45

绥阳县


18.49

277.35

14.62

146.2

0.1

1

424.55

湄潭县


23.56

353.4

12.67

126.7

1.28

12.8

492.9

凤冈县


16.45

246.75

13.85

138.5

0.77

7.7

392.95

余庆县


16.72

250.8

7.61

76.1

2.37

23.7

350.6

仁怀市


11.53

172.95

8.82

88.2

10

100

361.15

习水县


21.2

318

20.8

208

9.14

91.4

617.4

正安县


12.4

186

17.78

177.8

5.31

53.1

416.9

道真县


12.61

189.15

13.33

133.3

0.025

0.25

322.7

务川县


14

210

20.62

206.2

0.56

5.6

421.8

平坝县


13.51

202.65

9.83

98.3

1

10

310.95

普定县


10.37

155.55

11.87

118.7

2.9

29

303.25

镇宁县


9.68

145.2

6.91

69.1

3.88

38.8

253.1

毕节市


9.35

140.25

63.35

633.5

15

150

923.75

大方县


7.69

115.35

49.74

497.4

25

250

862.75

黔西县


11.27

169.05

42.49

424.9

21

210

803.95

金沙县


15.69

235.35

25.17

251.7

11

110

597.05

织金县


14.37

215.55

42.79

427.9

20

200

843.45

纳雍县


6.01

90.15

39.61

396.1

15

150

636.25

威宁县


0.4500

6.75

78.76

787.6

6

60

854.35

赫章县


1.72

25.8

33.25

332.5

13

130

488.3

松桃县


24.2

363

9.8

98

1.1

11

472

万山特区


2.7

40.5

0.9

9

0.15

1.5

51

石阡县


21.5

322.5

12.2

122

1

10

454.5

印江县


15

225

6.4

64

3.7

37

326

思南县


24.2

363

17

170

8

80

613

德江县


17.5

262.5

11.8

118

4.75

47.5

428

合计


442.25

6633.75

750.75

7507.5

233.305

2333.05

16474.3

注:预拨资金主要根据各地2009年实际补贴面积适当取整测算,其合计数与中央财政预拨数相同。


附件3-1:            贵州省2010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登记表

乡(镇、办)组     汇总时间:2009年日     单位:亩     汇总人:

作物名称:

序号

农户名

实际种植

面积

其中:杂交种面积

种  植  品  种


订单生产面积


品种名

面积

品种名

面积

品种名

面积

直播面积

育苗(秧)移栽面积
































































































































合计














注:此表用于村组登记、汇总上报。农户种植品种超过3个的只填面积较多的前3个,村组汇总时各作物种植品种面积之和可以小于“农作物种植面积”,以下各表同。

附件3-2:

贵州省2010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汇总时间:2009年日           单位:亩         汇总人:

作物名称:

村、乡镇办、县市区

实际种植

面积

其中:杂交种面积

种  植  品  种

栽 培 方 式

订单生产面积

品种

面积

品种

面积

品种

面积

品种

面积

品种

面积

品种

面积

直播面积

育苗(秧)移栽面积



































































































































































合计


















注:此表用于乡(镇、办)、县(市、区)、市(州、地)汇总上报。下级单位种植品种填报面积排序前6位品种,汇总单位填报全乡(县、市州)面积合计前12位品种。


附件3-3:

贵州省2010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

发放清册

乡(镇、办事处)组              单位:亩、元    

序号

代码

农户姓名

作物名称

补贴

面积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

领取签章

















































































































小计








编制单位:(乡镇政府或办事处盖章)    编制时间:日公示单位:(村委会盖章)           公示时间:2010年

兑付机构:(盖章)                     汇总时间:

注:此表由乡镇政府(办事处)编制,一式两份,分别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兑付机构据此兑付补贴后,与乡镇政府(办事处)进行结算及双方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