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低温凝冻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黔农发[2011]32号
关于做好低温凝冻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水产)局,省农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内除少部分地区仍将有低温凝冻天气外,其余地区气温回升,凝冻减弱。为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温凝冻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25号)要求,从现在起,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继续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同时,及时组织开展农牧渔业生产恢复重建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制定和完善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全面掌握和核实有关灾情的基础上,吸 取2008年抗击凝冻灾害和恢复重建的经验,制定和完善农牧渔业生产恢复重建方案。方案要明确本地区恢复重建的目标、责任、重点、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安排,落实责任主体和具体工作措施。方案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有可操作性,并尽快组织实施。
二、尽快恢复农牧渔业生产 、
各级农业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尽快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及时加强技术指导,促进农业生产尽快恢复,力争灾后有一个较好的收成。一是要组织有关专家和农业技术人员根据灾害和农牧渔业生产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恢复生产技术方案,深入田间地头帮助农民搞好生产,及时改种补种适宜农作物,降低灾害损失、实现增收。二是要切实加强小麦、油莱等越冬作物的田间管理,狠抓抗冻保苗,落实中耕、培土、追肥、病虫防治等措施,促进苗情转化,努力提高一、二类苗的比例,为夺取夏季粮油丰收奠定坚实基础,力争做到受灾不减产或少减产。三是要及早抓好春耕备耕工作,提前;臣备好春耕生产所需的种子、种苗及化肥、农膜、农药、饲料等农资的供应、调运,尽快抢收成熟果、蔬,做好禽畜产品疫病防治工作,努力保护生产能力,保障蔬菜及鲜活农副产品的供应。
三、着力防范次生灾害
各地要高度重视长时间低温凝冻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疫病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次生灾害,提高防范意识,制定次生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监测、监控,切实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抓好农产品市场供应
春节即到,农产品消费正在进入旺季。各地要做好粮、油、肉、菜、蛋、渔、奶等农产品调运、储存和市场供应的监测监管,并加强供求信息发布,及时组织货源,促进产销衔接,增加有效供给,确保不断档、不脱销,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
五、及时上报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各市(州、地)农委要及时把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农牧渔 业生产恢复重建情况、农产品市场供应情况等报送我委,有关情况分别报委种植业综合处(0851—5285372)、 畜牧办
(0851-5286424)、 渔业局(0851—5287048)、 农机办
(085l—5978043)。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