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凝冻灾害
黔农发〔2011〕8号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凝冻灾害
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水产)局,省农委机关各部门、 委属各单位:
2010年12月31日夜间以来,我省79个县(市、区)遭 遇雪凝天气,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造成不利影响。为积极应对雪凝灾害,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凝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8号)精神,现就切实做好当前凝冻灾害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凝冻灾害应对工作
各市(州、地)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凝冻灾害对我省
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尤其是蔬菜、肉、蛋、水产品供应带来的不利影响,把抗灾减灾工作和下一步的生产自救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力口强领导,精心部署、强化责任,千方百计落实各项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雪凝天气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确保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
二、加强灾十青监测和抗灾救灾指导
各地要组织力量对当前农业生产受灾情况分地域、分产 区、分品种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统计,加强对重灾区的灾情监测,做到情况明了、心中有数,并及时上报灾情。同时,组织专家到各地特别是灾情较重的地区进行调研指导,针对受灾的不同情况,提出抗灾减灾的具体措施和下一步的生产自救技术措施,确保各种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措施落到实处。
三、扎实抓好农产品市场供应
各地要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监测调研,从农产品供销渠道、每天进出的数量、品种、价格、调运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分析、预测农产品供销形势,有针对性的采取应对措施。春节即将来临,农产品消费逐步进入旺季。各地要针对节日消费特点,指导农民适时采收蔬菜、瓜果等农产品。加强与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采取撒盐化冰、撒沙防滑等措施,保障农产品生产基地道路安全畅通,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农产品快速、有序流通。加强供求信息发布,促进产销有效衔接,确保粮、油、肉、菜、蛋、鱼、奶等农产品不断档、不脱销。加强投入品监管,严格质量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切实落实农业生产防冻抗寒措施
各级农业部门要指导农民采取培土壅根、覆盖保苗、适当追肥等措施,增强蔬菜、马铃薯、油菜、小麦等在田作物抗寒能力。加固蔬菜大棚、茶树育苗大棚等农田设施,清理设施结冰和积雪,调控温度湿度,增强设施保温抗寒能力。抓好果树、茶树防冻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新植火龙果、茶苗的防冻抗寒措施落实。畜禽养殖尤其是规模场,要抓好水、电、路和圈舍等基础设施的检修、维护和加固,尽量备足饲料饲草和加强饲养管理,容易断电的地区,准备发电机和油料,提高抗寒应急能力。渔业要组织动员养殖户加固养殖设施,并采取防寒增温措施,加强巡查和病害监测,及时将商品鱼起捕出售。加强冬季特别是凝冻天气农机、渔业安全管理,维护农业生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要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指导农民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
全省农业系统要成立至上而下的凝冻灾害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应急值班制度和信息日报制度,及时了解、分析和上报有关灾情和抗灾救灾措施。省农委已于1月6日成立了凝冻灾害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指导组,并在凝冻灾害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0851—5283844)。各市(州、地)农业部门要在凝冻灾害期间于每日下午3:00前将有关情况分别报省委种植业综合处(0851-5285372)、 畜牧办(0851-5286424)、渔业局(0851-5287048)、农机办 (0851—5978043)。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