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年度马铃薯专项项目
黔农发〔2011〕255号
关于2011—2012年度马铃薯专项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省农科院,省马铃薯研究所等35个项目实施单位:
你们报送的2011-2012年度马铃薯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所报实施方案,现予批复(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提出要求如下:
一、按照批复内容,严格实行项目管理
本批复是项目建设、经费支出预算和项目检查、验收的依据,要按照“建设地点和内容不调整、资金来源和用途不改变”的基本要求,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及支出构成。各单位要根据批复内容,严格实行项目管理,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向省农业委员会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总结。
二、规范资金管理,切实发挥效益
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要按项目名称设置项目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实行会计核算中心的项目县,项目单位应设置项目辅助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性,不得大额现金支出、白条入账,不得挪用、出借、挤占资金。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本批复明确的预算金额,严格在明确的支持环节范围内开支。
原原种扩繁补贴子项目的省级资金预算支持环节主要为原原种补贴、技术培训、项目监管三项。其中,原原种补贴资金不得少于省级资金的95%;项目监管补助包括用于项目实施工作中的监管、调研、检查、营销宣传、标牌制作、检验检测、效益评价、临田测产及验收,总结等开支。
早熟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红薯种薯基地建设、脱毒马铃薯种薯质量管理、技术研究子项目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支持环节分为示范补助、培训和技术服务补助、项目监管三项。其中,示范补助包括仪器设备、种薯补贴、种薯运费、试验研究、质量检测补助和采用新品种、新技术过程中所必须的化肥、农药、农膜等物化补助;培训和技术服务补助包括对农民的科技培训、编印培训资料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及试验研究的蹲点补助等;项目监管补助包括用于项目实施工作中的监管、调研、检查、营销宣传、标牌制作、检验检测、效益评价、临田测产及验收总结等开支。
马铃薯原种基地建设、马铃薯原种储藏库、马铃薯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子项目的省级资金预算支持环节主要为项目工程补助、项目监管两项,其中,省级资金95%以上用于项目工程的补助,其余用于项目监管补助。项目监管补助包括用于项目实施工作中的监管、调研、检查、营销宣传、标牌制作、检验检测、效益评价、临田测产及验收总结等开支。本子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严格实行报账制,由各项目监管单位按建设进度分期拨款,项目建设工程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招投标或议价管理和合同管理。
三、切实加大对项目监管力度
项目单位所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项目的直接监管单位。同时,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要抓好辖区内所有2011-2012年度马铃薯项目的监管工作,切实开展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管和督查,确保项目实施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省农委种植业综合处杨力,电话:085l—5284774,邮箱:gznyt2zyc@126.com。
附件:2011—2012年度马铃薯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