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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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2876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09〕43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地)畜牧兽医局:

为全面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推进动物卫生监管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根据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参照《意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村级防疫员工作职责,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规范村防疫员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要按照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防疫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村级防疫员的劳动报酬及各种补贴:


附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指导意见


附件:

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指导意见

为落实动物卫生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充分发挥村级动

物防疫员基层动物卫生工作主力军的作用,根据我省的实际

情况和有关文件精神,拟定了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指导

性意见。村动物防疫员承担本行政村内下述工作职责:

1、动物卫生和畜牧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宣传工

作;

2、动物免疫具体实施工作。按业务部门规定实施计划免

疫或强制免疫注射,佩带耳标、填写、发放免疫卡,填写、

报送免疫档案等;

3、动物产地检疫具体实施工作。按业务部门规定实施临

栏产地检疫具体操作,验看免疫情况,以委托单立及检疫员

的名义出具产地检疫证明等:

4、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发现动物疫情,按业务部门规定

及时上报,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调查相关情况,实施

全面普查等;

5、消毒具体实施工作。按业务部门规定对运输车辆实施

消毒,以委托单位等名义出具相关消毒凭证;对相关畜禽经

营场所、饲养场所、因病死亡畜禽及其污染场所等买施消毒,

按要求填写、报送消毒记录等:


6、死亡畜禽收集和统计工作。按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定期

实施畜禽死亡情况调查、死亡原因分类统计、死亡畜禽流向

调查、相关资料报送,发现的死亡畜禽及时报告、收集、按

规定要求无害化处理等;

7、畜禽饲养统计工作。按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定期实施本

行政村(涉农社区)畜禽饲养情况调查、按场(户)分类统

计、报送,动物卫生和畜牧行业其他有关信息情况调查、统

计、报送等;

8、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具体实施工作。按业务管理部门要

求,依法开展饲养管理、良种推广、疾病防治咨询、一般性

动物疾病诊疗等有关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9、日常巡查工作。按业务管理部门及乡镇动物防疫监督

机构的要求定期对本行政村(涉农社区)等进行日常性全面

巡查,发现:法行为、问题等应及时上报乡镇动物防疫监督

机构等业务管理部门,并协助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行政

执法机构及有关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执法工作;

10、业务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