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申报2010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
为做好2010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目标及原则
(一)支持目标
通过资金扶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生产经营、产品加工、市场营销及技术信息服务中的突出困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盈余分配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
(二)支持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相对集中、择优扶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支持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发展方向、产权明晰、运作规范和与成员形成稳定服务关系,服务的主要产品符合优势产业导向,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联系紧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优先支持以下四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1、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自办农产品加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与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比较,在产品的商品率、优质率、产品竞争力以及成员收入水平等方面有明显提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涉及生态畜牧业、蔬菜、茶叶、马铃薯、精品果业、特色小杂粮等优势产业;与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联建原料基地或签订原料收购合同(协议),与相关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4、质量安全控制好,标准化水平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条件,并经当地工商部门登记原则上1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人数在100人以上,且80%以上的成员为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农民;
2、产权明晰,符合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构、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会计核算,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的比例达到60%以上;
3、合作社主要产品为我省优势农产品或当地主导产品,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成员年纯收入比当地非成员农民年纯收入高出30%以上;
4、2009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至今未落实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县和2009年度获得农业部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此次不得申报。
(二)名额分配
各市(州、地)根据省的分配名额按规定程序申报。具体名额如下:贵阳市12个,遵义市18个,六盘水市6个,安顺市7个,黔东南州14个,黔西南州7个,黔南州15个,毕节地区14个,铜仁地区13个,合计106个。
三、资金补助范围及额度
(一)补助范围
申报省级补助资金必须符合以下使用方向(可为其中一项或多项):
1、开展适用技术、市场营销,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实用技术;
2、购置农产品加工、整理、储存、保鲜、运销和检测仪器、设备;
3、申报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培育农产品品牌,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
4、开展市场信息服务,建立营销网络,包括在城市超市租用专门柜台直销本社产品,或者在城市兴办本社连锁直销网点,举办或参与产品推介活动。
(二)资金额度
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资金额度不超过5万元。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书
(一)申报程序
由市(州、地)农委统一组织申报。农业、畜牧部门分设的地方,对涉及畜牧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农委商畜牧(水产)局后上报。
(二)申报书
1、申请资金补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须认真、如实填写《2010年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报告书》(含提供有关附件)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情况表》。《申报书》及《基本情况表》,可在当地农业部门的指导下完成填写。
2、申报书所需附件(以下附件均为复印件)。
(1)组织章程;
(2)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复文件和注册登记部门的注册登记证书;
(3)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4)2009年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表;
(5)有成员入股的,提供所有入股成员认购股金清单;
(6)与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联建原料基地或签订原料收购合同(协议)的,须提供有关的合同(协议);
(7)其他有关附件。
五、其他
各市(州、地)农委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书》及《基本情况表》要认真审查,评选推荐,于2010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文件和《申报书》及《基本情况表》、《资金申报汇总表》、《2009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落实使用情况调查表》,各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报省农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姝霞、安亚飞
联系电话:0851-5280558
邮箱地址:shishuxia2@163.com
附件:1、2010年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报告书及基本情况表
2、2010年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3、2009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落实使用情况调查表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2、3.xls贵州省关于申报2010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黔农发〔2010〕18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