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农村沼气建设 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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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0818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10〕177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当前农村沼气建设 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

按国家农业部、发改委通知要求,为落实好201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农村沼气项目必须于今年9月底之前开工建设,第二批项目必须于10月中旬以前开工建设”的精神,迎接10月上旬中央检查组对我省的秋季检查,结合当前我省沼气建设的实际,现将做好当前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投资计划、项目资金计划,分别于5月底和6月上旬下达。户用沼气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单位已陆续开工,请各市(州、地)农委务必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大中型沼气工程招投标工作,大中型沼气属特殊工艺,各县(市、区)农村能源机构要对招标文件设置的技术条件严格把关,特别是投标企业的业绩调查,避免上一期工程出现的无大中型沼气工程施工经验的企业中标后,出现土建工程和设备仪器等建设内容转包、分包等行为,造成工程整体建设质量失控,无法验收的情况。各地要加快各个环节的工作节奏,督促中标施工企业在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二、抓紧完成第二批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工作。按照省农委、省发改委《关于编制并上报2010年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黔农计[2010]59号)的相关要求,尽快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针对2009年我省乡村服务网点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和借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和建立有效的沼气服务运行模式。经研究,原则上要求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地区按所辖一些县创立的后续服务网点模式,编制建设方案:一是公司、合作社、协会或个体承包等组织形式为载体,创建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形成“村有服务网点、乡有物管站、县有服务指导中心”的运行管理机制;二是按照沼气服务半径、交通便利程度等划分乡级和村级网点模式类型合理配置资源﹙工具、配件和仪器设备﹚和确定投资额度,并从实际出发对网点进行合理安排和布局,达到人尽其力,物尽其用的效果,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山区特点的沼气服务管理运行模式;三是对模式探索实践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向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反馈情况,以便将一些好的做法进行横向交流学习,共同推进沼气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其它市(州、地)仍参照去年的做法编制建设方案,并选择2-3个县,开展后续服务体系模式试点示范。

第二批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方案(附项目任务及资金安排表)于918日前上报省农委(生态能源处、农村能源站)。

联系人:生态能源处韦天鹏,电话:5285093,邮箱:gzsnwnyc@163.com;农村能源管理站罗文斌,电话:5289357,邮箱:lwb1313@163.com


○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