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查处假冒兽药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查处假冒兽药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兽医)局:
现将《农业部关于查处假冒兽药的通知》农办医[2010]7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立即开展对辖区内农业部公布的假冒兽药的清查工作,加强对兽药经营户的宣传,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同时,各地将查处情况于2010年9月30日前上报省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
联系人:黄艳
联系电话:0851-5286055
电子邮箱:gzssyc@sina.com
附件:农业部关于查处假冒兽药的通知
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