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贵州省沼气生态农业模式 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
随着农村沼气的发展,2009年末我省农村户用沼气池的普及率已达到20%以上,大中型沼气工程已具有一定规模,为实现“三分用气,七分用肥”,充分发挥沼气的综合效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实施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模式推广示范项目。项目投资连续三年,建设经费按每个示范点建设内容每年安排3-5万元,每个市(州、地)申报2-3个点,请各市(州、地)农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编制各示范点实施方案(见附件),并于10月10日前将拟建示范点实施方案报送到省能源站汪国英同志处或者用电子邮件发送到wglgy@126.com邮箱,并在主题中标注“××市(州、地)沼气生态农业模式推广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字样。
申报沼气生态农业模式推广示范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示范点重点选择沼气池普及率70%以上的村(寨)或规模养殖场建有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区域;(二)示范点必须具有产业支撑,并围绕支撑产业确定主推模式,以种茶叶、蔬菜、果树等经济类作物为主导产业并具备一定规模的优先考虑;(三)示范点方案中要安排2-3个对比试验,要求连续实施三年;(四)对前些年“三沼”综合利用技术试验项目和示范推广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市、区),这次将优先给予安排。
附件:贵州省沼气生态农业模式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贵州省沼气生态农业模式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doc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