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畜禽养殖场 沼气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
省委省政府将“建设养殖小区常温沼气工程150处”列入2011年度“十大民生工程”实施内容, 经研究,启动一批省级财政资金建设畜禽养殖场50~300立米方常温发酵沼气工程项目,现将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有常温沼气工程建设意愿的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以及城乡结合部的屠宰企业。
二、申报计划安排
优先安排养殖集中区、重点水源保护地、为农户集中供气和与农业产业化紧密结合的单位。2011年常温发酵大中型沼气池项目计划申报总量200座,实行差额申报,申报的50立方米沼气工程数量占申报总数的50%,100~200立方米沼气工程的数量占申报总数的30%,300立方米的占20%。各地区具体申报计划见附件。
三、申报条件
(一)经营状况正常,有良好的信誉,有相应的资金自筹能力和建设沼气工程的意愿。
(二)申报50立方米的,养殖存栏量猪不低于50头、牛不低于5头、鸡不低于0.3万羽;申报100立方米的,养殖存栏量猪不低于100头、牛不低于10头、鸡不低于0.5万羽;申报200立方米的,养殖存栏量猪不低于200头、牛不低于20头、鸡不低于1万羽;申报300立方米的,养殖存栏量猪不低于300头、牛不低于30头、鸡不低于1.5万羽。
(三)有一定的土地面积消纳沼渣、沼液,具备推广循环农业生态模式的条件。
四、建设内容
主要为原料预处理、厌氧消化系统、沼气储气柜、沼气沼肥利用设施、后续服务设备等。
五、投资构成
每个50~300立方常温发酵大中型沼气池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35万元。50立方米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4万元、100立方米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200立方米补助20万元、300立方米补助25万元,企业自筹或市、县配套3~1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项目主体工程、附属设施、沼液清运设备、田间贮粪池等建设,自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基础性配套工程。
六、文本要求
50-300立方米常温沼气工程项目申报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工艺技术工艺方案、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建设期限、资金筹措、组织与管理、有关附件和证明材料等。
七、申报程序
以县级为单位组织申报,县级农业部门为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县农业部门商畜牧部门共同筛选确定申报单位后,联合行文上报市(州、地)农业部门,由市(州、地)农业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县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进行初评。市(州、地)农业部门将排序后的项目于2011年3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统一将申报材料各1份和电子文档上报省农委。
联系人:生态能源处
韦天鹏 0851-5285093 gzsnwnyc@163.com
省农村能源管理站
金明 0851-5282276 jinming4@163.com
附件:1、2011年50-300立方米常温发酵沼气工程项目申报计划表
2、2011年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