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加强农业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黔农发﹝2011﹞45号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加强农业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兽医局,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年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0]111号),明确我委为重点信息报送单位,每周报送数量不少于5条,并将信息报送工作报省直目标办,纳入目标绩效考评内容。省委办公厅也召开了信息工作会议,要求我委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为落实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感
农业政务信息是农业工作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省委、省政府及农业部对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委已于2010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0]183号),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围绕中心工作,报送了大量信息,为上级部门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委信息报送工作还存在着采集渠道不宽、报送数量较少、报送质量不高、政务信息网络尚未形成、信息采集与利用还不规范等问题,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业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为促进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切实抓好重大紧急信息的报送工作
省委、省政府对抓好紧急信息的报送工作高度重视,特别强调,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切实解决好信息报喜不报忧的问题,对迟报、漏报和瞒报重大紧急信息要实行问责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对于水灾、旱灾、集体上访、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重大事件要随时发生随时报送信息,最迟不得晚于3小时,并要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处置措施、原因、结果和善后工作等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是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员为具体责任人,抓落实,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重大紧急信息、造成工作被动的情况发生。
三、明确农业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重点
农业政务信息工作应当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及农业部门的中心工作,重点反映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农业部等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的情况,反映本地农业工作的重要情况、工作动态和特色工作,反映抓落实中的新举措、新思路,工作中的好作法、好经验,突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近期,要围绕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十二五”规划、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实施十大民生工程、省政府2011年50项重点工作任务、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等作好报送工作。
四、报送方式
1、委种植业综合处、畜牧兽医办、农机办、乡企办、渔业处、农垦处分别报送种植业、畜牧业、农机化、农产品加工和农村服务业、渔业、农垦等行业信息,相关处室(粮油处、经作处和三个行业办内设处)和委属有关单位信息,送经上述部门归口报送。
2、委计划处、省农业区划中心(西培中心)信息,由计划处统一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处、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信息中心、绿色食品中心信息,由农产品质量安全处统一报送,能源处、省农村能源站、资环站信息,由能源处统一报送,法规处、农业执法总队信息,由法规处统一报送,宣传处,农宣中心、信息宣传中心信息,由宣传处统一报送。
3、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兽医局,委属各单位、委其它各部门(单位)的信息直接报送委办公室。
五、报送要求
(一)数量要求。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局,委种植业综合处、畜牧兽医办、农机办、乡企办、宣传处每周向委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得少于1条,其它各部门、各单位每两周报送信息不得少于1条(每周统计时间截止于每周五下午3点前)。
(二)质量要求。所报送的信息稿应当符合信息稿写作的基本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及时、言简意赅。杜绝信息报送迟报、漏报、瞒报以及报喜不报忧等情况发生。
(三)时限要求。凡紧急重大信息(如重大灾情、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须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报送,并跟踪报送事件的发展过程;凡动态性信息,比如领导检查、重要外事活动等,原则上在事件完结后24小时内报送;约稿按规定时限报送。
(四)审核要求。各部门(单位)上报信息应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发,并在所报送的信息稿上注明签发人。
(五)保密要求。涉密信息的采集、整理、传输、储存等要符合保密的有关规定。
六、信息采用及计分标准
(一)信息采用方式
委办公室将及时汇总、整理、编辑各信息点报送来的信息。并按以下方式予以采用:
1、符合农业部及省委、省政府信息报送要求的,及时推荐报送到农业部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2、有重大决策参考价值的信息稿,以《要情通报》形式刊发。
(二)计分标准
1、委《要情通报》每条2分。
2、农业部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2分。
3、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政务信息
(1)《省府信息》每条计5分;
(2)《省府信息》(增刊)或要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6分;
(3)《信息与调研》采用的信息每条计8分。
4、省委办公厅采用的政务信息
(1)《工作动态》每条计5分;
(2)《今日重要信息》每条计6分;
(3)《决策参考》每条计8分。
5、各部门、各单位每报送一条信息计1分(不含大事记信息)。对每周(每两周)没有完成信息报送数量的,差一条扣0.5分。
七、建立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报、考核制度
加强和完善政务信息考核工作,自今年起,我委将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委目标管理内容,委办公室将对各部门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进行量化打分,每季度通报一次,年底将计分情况送委目标办,纳入对各部门(单位)的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八、其它
1、凡需向委办公室报送信息的部门(单位)各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收理相关信息并报办公室,信息员可以列席同级工作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信息员名单(含所在部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请于2011年3月2日前报办公室(2010年已报送过信息员名单的部门(单位)若无变动,可不再报送)。
2、委办公室信息工作联系人:戴沙,信息报送邮箱:taiyang1979515@126.com;电话:5283496,涉密信息请通过涉密渠道报送。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政务信息工作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2月24日印
校对:戴沙共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