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东太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种野猪繁育基地等2个中温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 及遵义市务川县兴旺达养牛场等14个常温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申请调整建设单位和内容的批复
有关市(州、地)农委:
你们上报的关于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单位和内容等调整变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予批复(详见附件)。
项目调整后,请你们按照原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全省畜禽养殖场常温大中型沼气池示范项目管理的通知》(黔农计【2009】82号)及省财政厅、省农委对当年度相关项目批复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 1、2011年贵州省中温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申请变更建设内容批复表
2、2011年贵州省常温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申请变更建设内容批复表
2011年贵州省中温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申请变更建设内容批复表.xls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