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三品一标”监管,切实维护品牌公信力,推动我省“三品一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农业部《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要求,我委制定了《贵州省2012“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贵州省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
主题词:农产品质量三品一标△ 方案 通知
委内发送:机关有关部门、委属各单位
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印
校对:张捷共印36份
贵州省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2012“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农办质[2012)14号),着力加强我省“三品一标”监管,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三品一标”相关管理规定,以“着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品牌公信力”为主题,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推动我省“三品一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抓源头、保质量。建立和完善“三品一标”质量追溯体系,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水平。实现获证单位100%签订承诺书,100%落实内检员制度,100%达到生产有规程、过程有记录。
(二)进一步完善认证制度。明确省、市、县三级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按照认证程序,严格规范文审和现场检查,确保“三品一标”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检查员100%签订责任书。
(三)进一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加强获证单位的实地督查,开展市场跟踪检查,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加大获证产品的抽检力度,确保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强化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并对外公告。
(四)进一步提高企业规范使用标志水平。加大“三品一标”宣传力度,全社会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对伪造、冒用、超范围、过期使用标志的行为进行举报、曝光和依法查处,提升“三品一标”的公众认知度和美誉度。
(五)提升监管能力和公信度,探索建立监管工作的痕迹制度。制定《贵州省“三品一标”监督检查表》(见附件)等记录和保存监管人员在履职履责过程中的各种工作痕迹,确保履职到位,提高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生产控制,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以强化获证单位质量责任为核心,以促进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获证单位的生产指导和监管。一是强化获证单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每一个企业至少有一名经培训注册的内检员,并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加强生产指导,督促获证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三是推行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所有获证单位均应向省级“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和社会签订保证质量和规范使用标志的承诺书,对没有承诺书或未履行承诺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取消“三品一标”资格。县级以上“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应当督促获证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建立获证单位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
(二)强化认证审核把关,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确保认证工作质量。一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认证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现场检查规范,把住认证审核关键控制点,提高检查员现场检查的审核能力。二是要强化检查员注册管理,建立检查员责任考核机制。三是强化对现场检查工作符合性和有效性的抽查,省“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将定期不定期的派员对市(州)县两级开展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现场检查质量。
(三)强化证后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按照“产品质量可靠、使用标志规范”的目标,力口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一是获证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能力。二是加强对获证单位的实地督导,重点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该项工作可与企业年检合并进行,由省“三品一标”工作机构指导,市、县级“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具体执行。三是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建立“三品一标”监督抽查制度,将“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部纳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抽检比例和频率。四是开展市场跟踪检查,主要针对9个市(州)城市和经营主体,各市(州)跟踪检查的经营单位不得少于6家,重点检查“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情况和假冒行为。对标志使用不规范产品的要限期整改;对过期使用标志或超范围使用标志产品的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假冒产品。五是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在执法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中判定不符合“三品一标”标准和要求的,一律进行公开披露并坚决淘汰出局,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六是开展技术培训活动。对超市、批发市场等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三品一标”知识培训,引导经营单位建立查标验证制度,把好进货准入关。七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县级以上“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应当有专人负责举报、投诉事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四、主要活动
(一)4月下旬,启动“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各市(州)、县及”三品一标”单位上报提升行动的负责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4—6月,配合“三品一标”产品专项跟踪抽检,开展“三品一标”宣传活动。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组织专题宣传;组织消费者、媒体记者到生产基地开展“体验活动”;到超市、农贸市场开展“三品一标”产品现场检测宣传活动。
(三)5—8月,开展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组成督导检查组,对部分市(州)、县的认证现场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核查,核查检查员的现场检查能力和审核能力。
(四)5—9月,开展“三品一标”内检员、检查员、核查员培训。
(五)7—10月,组织开展获证产品专项检查。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部分市(州)、县的“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验企业的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及用标情况。
(六)11月,组团参加2012年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展示我省“三品一标”成果,促进“三品一标”发展和市场贸易。积极参加部举办的消费者喜爱的“三品一标”知识竞猜互动活动和“三品一标”发展成果报告会。
(七)2013年1月,结合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进行总结。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刻认识“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将“三品一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来抓。各市(州)农业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本地区的“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狠抓落实。各市(州)要根据本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市(州)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充分整合和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和农业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的力量,将提升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市(州)的实施方案请5月8日前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强化沟通和宣传。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三品一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要指定专人负责提升行动的进展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5月份开始,每月30日前向我委报送一次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各地对“三品一标’’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重大进展要力口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提升行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加强沟通和联系。
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张捷、蔡兴洪
联系电话:0851—5283890、5285157,传真:5283143、5285157
贵州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梁潇
联系电话:0851—5283143(传真)。
附件:
1、承诺书
2、检查员责任书
3、贵州省“三品一标”监督检查表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承诺书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树立企业诚信生产经营的良好社会形象,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三品一标”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标志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单位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严格按照“三品一标”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程)及标志管理要求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严格执行标准,落实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技术规范(程),严格执行产品包装标识规定。绝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各类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休药(间隔)期制度,确保本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完整、真实、及时进行档案记录,妥善保存记录资料,确保生产的产品可追溯。
3、讲诚信、守承诺,严格行业自律,规章制度公开上墙,觉接受管理部门的质量抽检、监管检查和社会监督。
若违背上述承诺,本企业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承诺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检查员责任书
1、遵守国家有关认证的法律法规及“三品一标”工作机构相关规定。
2、严格按照注册专业类别从事检查员工作。
3、不断学习检查员所需的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的检查能力。
4、尊重客观事实,如实记录检查对象现状,保证检查的公正性。
5、检查员在检查前后一年内不得和申请认证单位有任何咨询服务关系;不得就市场建设接受任何经济回报。
6、不向申请认证单位作出颁证的承诺。
7、不以任何形式损坏“三品一标”工作机构的声誉,并针对违反“三品一标”行为准则进行调查工作提供全面合作。
6、接受“三品一标”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贵州省“三品一标”监督检查表(试行)
检查地点: NO:
受检单位 |
检查日期 |
|||||||
受检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
“三品一标”类型 |
联系电话 |
|||||||
检查产品(产地) |
||||||||
检查人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或职称 |
电话 |
签名 | |||
检查内容 |
访问农户及单位 |
|||||||
种植(养殖)基地环境及面积(头、只) |
||||||||
原料基地农业投入品的购销合同及采购、使用、保管制度及执行 |
||||||||
种植(养殖)规程及加工规程与“三品一标”标准执行 |
||||||||
检查内容 |
原料、产品(或饲料)贮藏方式和方法及防鼠、防虫、防潮措施和用药情况(种类、时间、用法) |
|||||||
生产记录 |
||||||||
档案管理 |
||||||||
“三品一标”用标情况 |
||||||||
产品质量控制 体系状况 |
||||||||
杆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文件及规章制度 |
||||||||
其它 |
||||||||
结论 |
||||||||
单位确认 |
我们确认检查人员已按“三品一标”规范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符合客观事实。 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二0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