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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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发〔2012〕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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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三品一标”监管,切实维护品牌公信力,推动我省“三品一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农业部《2012“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要求,我委制定了《贵州省2012“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贵州省2012“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二年四月二十七




主题词:农产品质量三品一标△  方案  通知


需添加word中的图片内容,请使用从文件导入功能~委内发送:机关有关部门、委属各单位

需添加word中的图片内容,请使用从文件导入功能~贵州省农业办公室  201242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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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2“三品一标”品牌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2012“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农办质[201214号),着力加强我省“三品一标”监管,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三品一标”相关管理规定,以“着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品牌公信力”为主题,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推动我省“三品一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抓源头、保质量。建立和完善“三品一标”质量追溯体系,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水平。实现获证单位100%签订承诺书,100%落实内检员制度,100%达到生产有规程、过程有记录。

(二)进一步完善认证制度。明确省、市、县三级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按照认证程序,严格规范文审和现场检查,确保“三品一标”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检查员100%签订责任书。

(三)进一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加强获证单位的实地督查,开展市场跟踪检查,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加大获证产品的抽检力度,确保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强化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并对外公告。

(四)进一步提高企业规范使用标志水平。加大“三品一标”宣传力度,全社会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对伪造、冒用、超范围、过期使用标志的行为进行举报、曝光和依法查处,提升“三品一标”的公众认知度和美誉度。

(五)提升监管能力和公信度,探索建立监管工作的痕迹制度。制定《贵州省“三品一标”监督检查表》(见附件)等记录和保存监管人员在履职履责过程中的各种工作痕迹,确保履职到位,提高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生产控制,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以强化获证单位质量责任为核心,以促进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获证单位的生产指导和监管。一是强化获证单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每一个企业至少有一名经培训注册的内检员,并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加强生产指导,督促获证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三是推行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所有获证单位均应向省级“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和社会签订保证质量和规范使用标志的承诺书,对没有承诺书或未履行承诺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取消“三品一标”资格。县级以上“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应当督促获证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建立获证单位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

(二)强化认证审核把关,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确保认证工作质量。一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认证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现场检查规范,把住认证审核关键控制点,提高检查员现场检查的审核能力。二是要强化检查员注册管理,建立检查员责任考核机制。三是强化对现场检查工作符合性和有效性的抽查,省“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将定期不定期的派员对市(州)县两级开展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现场检查质量。

(三)强化证后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按照“产品质量可靠、使用标志规范”的目标,力口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一是获证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能力。二是加强对获证单位的实地督导,重点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该项工作可与企业年检合并进行,由省“三品一标”工作机构指导,市、县级“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具体执行。三是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建立“三品一标”监督抽查制度,将“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部纳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抽检比例和频率。四是开展市场跟踪检查,主要针对9个市(州)城市和经营主体,各市(州)跟踪检查的经营单位不得少于6家,重点检查“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情况和假冒行为。对标志使用不规范产品的要限期整改;对过期使用标志或超范围使用标志产品的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假冒产品。五是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在执法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中判定不符合“三品一标”标准和要求的,一律进行公开披露并坚决淘汰出局,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六是开展技术培训活动。对超市、批发市场等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三品一标”知识培训,引导经营单位建立查标验证制度,把好进货准入关。七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县级以上“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应当有专人负责举报、投诉事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四、主要活动

(一)4月下旬,启动“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各市(州)、县及”三品一标”单位上报提升行动的负责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46月,配合“三品一标”产品专项跟踪抽检,开展“三品一标”宣传活动。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组织专题宣传;组织消费者、媒体记者到生产基地开展“体验活动”;到超市、农贸市场开展“三品一标”产品现场检测宣传活动。

(三)58月,开展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组成督导检查组,对部分市(州)、县的认证现场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核查,核查检查员的现场检查能力和审核能力。

(四)59月,开展“三品一标”内检员、检查员、核查员培训。

(五)710月,组织开展获证产品专项检查。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部分市(州)、县的“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验企业的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及用标情况。

(六)11月,组团参加2012年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展示我省“三品一标”成果,促进“三品一标”发展和市场贸易。积极参加部举办的消费者喜爱的“三品一标”知识竞猜互动活动和“三品一标”发展成果报告会。

(七)20131月,结合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进行总结。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刻认识“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将“三品一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来抓。各市(州)农业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本地区的“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狠抓落实。各市(州)要根据本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市(州)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充分整合和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和农业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的力量,将提升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市(州)的实施方案请58日前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强化沟通和宣传。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三品一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要指定专人负责提升行动的进展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5月份开始,每月30日前向我委报送一次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各地对“三品一标’’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重大进展要力口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提升行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加强沟通和联系。

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张捷、蔡兴洪

联系电话:085152838905285157,传真:52831435285157

贵州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梁潇

联系电话:08515283143(传真)。

附件:

1、承诺书

2、检查员责任书

3、贵州省“三品一标”监督检查表


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树立企业诚信生产经营的良好社会形象,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三品一标”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标志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单位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严格按照“三品一标”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程)及标志管理要求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严格执行标准,落实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技术规范(程),严格执行产品包装标识规定。绝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各类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休药(间隔)期制度,确保本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完整、真实、及时进行档案记录,妥善保存记录资料,确保生产的产品可追溯。

3、讲诚信、守承诺,严格行业自律,规章制度公开上墙,觉接受管理部门的质量抽检、监管检查和社会监督。

若违背上述承诺,本企业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承诺单位(盖章)



附件2

检查员责任书


1、遵守国家有关认证的法律法规及“三品一标”工作机构相关规定。

2、严格按照注册专业类别从事检查员工作。

3、不断学习检查员所需的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的检查能力。

4、尊重客观事实,如实记录检查对象现状,保证检查的公正性。

5、检查员在检查前后一年内不得和申请认证单位有任何咨询服务关系;不得就市场建设接受任何经济回报。

6、不向申请认证单位作出颁证的承诺。

7、不以任何形式损坏“三品一标”工作机构的声誉,并针对违反“三品一标”行为准则进行调查工作提供全面合作。

6、接受“三品一标”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


承诺人:签字:



附件3


贵州省“三品一标”监督检查表(试行)

检查地点:           NO

受检单位


检查日期


受检单位地址


联系人


“三品一标”类型


联系电话


检查产品(产地)


检查人员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

电话

签名


























检查内容

访问农户及单位


种植(养殖)基地环境及面积(头、只)


原料基地农业投入品的购销合同及采购、使用、保管制度及执行


种植(养殖)规程及加工规程与“三品一标”标准执行


检查内容

原料、产品(或饲料)贮藏方式和方法及防鼠、防虫、防潮措施和用药情况(种类、时间、用法)


生产记录


档案管理


“三品一标”用标情况


产品质量控制

体系状况


杆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文件及规章制度


其它


结论


单位确认


我们确认检查人员已按“三品一标”规范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符合客观事实。

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二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