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鲜乳抗生素残留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和印发《贵州省2010年生鲜乳抗生素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鲜乳抗生素残留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和印发《贵州省2010年生鲜乳抗生素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从源头控制牛奶安全隐患,切实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鲜乳抗生素残留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农办医〔2010〕17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同时,省农委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农业部的要求,拟定了《贵州省2010年生鲜乳抗生素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遵照执行,并将上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于6月15日和12月5日前上报省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
电子邮件发至:gzssyc@sina.com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鲜乳抗生素残留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2、贵州省2010年生鲜乳抗生素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