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兽药GSP推进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快兽药GSP推进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
按照农业部规定明年3月1日全面实施兽药GSP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全省兽药GSP实施进程,省农委于2011年11月17日在镇远县组织召开了全省兽药GSP推进工作会议。为进一步加快兽药GSP推进工作进度,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快兽药GSP实施进度。各地兽医主管部门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针对当前GSP实施面临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拿出切实可行措施。按照明年3月1日全面实施时间不变、规定要求不变,各地要按倒计时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妥善解决人员、经费等问题,克服困难,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速推动工作开展。为确保工作落实,从明年一季度开始,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地实施情况,同时,明年年初,省农委将组织兽药GSP检查员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二、提高认证效率和质量。各地要准确把握《贵州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在审批程序不减少、认证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对申报检查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准确把握验收标准,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避免出现先紧后松的现象,确保实施兽药GSP的严肃性。同时,对达到兽药GSP要求的兽药经营企业要及时换证,维护兽药经营的正常秩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各地要将实施兽药GSP的有关规定宣传到辖区内的每一个兽药经营企业(户),特别是对明年3月1日起,非兽药GSP经营企业(店)不得经营兽药的强制性规定。打消兽药经营企业(户)的消极态度和观望心理,使更多的经营企业主动配合做好兽药GSP认证工作。对不申请兽药GSP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要求其对告知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及早引导企业调整发展方向,避免引发社会矛盾。
四、深入企业,加强指导。各地要深入到兽药经营企业,指导企业按照《贵州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做好兽药经营企业设施设备和相关制度资料的准备工作。强化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兽药GSP验收的申报工作,力争做到申请一家通过一家。
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规范经营、方便群众、促进养殖”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做好兽药经营企业的规划和布点工作,积极引导有实力的兽药经营企业扩大经营范围,保证每个县县城所在地有3家以上兽药经营企业、每个乡镇有2家以上兽药经营户,以满足广大农民的生产需要。
六、创新经营模式,规范乡镇兽药经营。乡镇兽药经营是推进兽药GSP的难点,各地要深入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思维,积极探索兽药经营新模式,引导企业逐步向规模化、规范化、连锁(联营)经营方向发展。对在乡镇经营兽药的连锁(联营)企业,主要控制兽药进货渠道、经营台账和经营环境符合要求,以保证兽药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七、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后续管理。各地要加强对通过兽药GSP经营企业的督促检查,对违规违法经营兽药的要加大抽查和处罚力度,维护兽药经营市场秩序。同时,要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遵纪守法经营的教育,避免出现反弹现象。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