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对2013年省级大型沼气 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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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4-00416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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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2014] 20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委关于对2013年省级大型沼气 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省农委关于对2013年省级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doc各市(州)农业委员会:

2013年省级财政补助建设13个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对项目实施方案予以批复。

一、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等见附件。

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建设内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厌氧发酵系统和原料预处理设施等。业主自筹资金主要用于其它配套设施,包括集粪池、后处理设施(含氧化塘)、项目“三通一平”及项目地勘、设计等。

三、项目建设及补助资金兑现时限。项目实施方案报经批复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启动项目建设,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及时安排项目审计、项目初验等工作,并申请省级验收,确保项目补助资金在2014年底前兑现结束。

四、项目补助资金兑现程序。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将项目建设完成,并开展项目审计;市级组织初验,合格的提请省级验收;通过省级审核验收的,由省下发兑现补助资金的通知;各项目县依据兑现通知及时将项目补助资金一次性兑现给项目实施单位。

五、项目监管。县级农业部门牵头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管,针对大型沼气工程特殊工艺的特点,重点是协助项目建设单位选择有资质、有业绩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使工程按期建设完成,正常运行。要按照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要求,督促项目建设完成并发挥效果。

六、项目档案资料管理。鉴于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组织实施,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做好相关建设资料、文件、报告、公示材料、招投标文件材料、各类票据、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附件:贵阳三联乳业有限公司龙岗大荆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表等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