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应对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农发〔2013〕29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应对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
为在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人间禽流感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省农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农业部门应对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编制了《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应对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应对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
201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