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发201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通知
黔农发〔2013〕142号
省农委关于下发201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
为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现将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及免疫反应急救药品(肾上腺素)分配各地。请各地按照要求做好疫苗的验收工作,并及时将疫苗分发运送到各使用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秋季全省共采购下发各类疫苗共计14625万毫升(头份),价值总金额6929.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543.72万元,省级财政承担554.36万元(见附件1)。
二、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由中标生产厂于8月20日前派兽医专业人员随冷藏车押运到你单位,各地生物制品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条件(附件3)做好疫苗验收工作,并按规定签收疫苗验收清单。
三、各地收到疫苗后,按口蹄疫疫苗、禽流感疫苗、猪瘟脾淋活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及肾上腺素五类品种分别填写疫苗入库收据,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便和生产厂家结算经费。
四、严格加强账物管理,做好疫苗登记(厂家、品名、规格、批号等)保管工作,按规定准时上报2013年第三季度生物制品使用情况报表。
附件:1.2013年全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经费表
2.2013年秋季牲畜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活疫苗分配表
3.疫苗验收条件要求及厂家联系人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