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 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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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09-08325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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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发〔20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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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 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

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农业(畜牧)局,各现代农

业产业体系综合试验站,各农牧业大、中院校,省农科院:

为提高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综合素质,搭建贵州现代农业建设的人力资源平台,增强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努力构建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新型农业科技运行和服务机制。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864号)精神和《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的要求,将在全省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现就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培训工作由各市(州、地)、县(市、区)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工作,要明确具体负责的单位和人员。

培训方式主要是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学历教育三种方式。培训对象主要是县、乡(团、场)两级种植、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垦等行业的技术推广人员。承担培训的机构主要是各级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教育单位,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综合试验站,以及农业科技示范场。

组织单位要落实参训人员,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确定培训专业和内容、考试考核办法等各项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农业畜牧主管部门要在人事部门指导下,将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作列入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将农技推广人员参训情况作为工作岗位聘用、职称评审、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培训与管理

(一)异地研修

主要依托全省17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室(站)、农业大、中专院校,省、市农业科研机构对县、乡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培训。培训专业为马铃薯、食用豆、水稻、小麦、玉米、油菜、蚕桑、牧草、茶叶、桔橘、高梁、大宗淡水鱼类、生猪等13个。培训内容为重大实用农业新技术、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技术、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农业推广理论与方法、农业产业化经营知识和农业现代化知识、农业公共信息服务技术。信息技术和管理统计技能等,每期培训时间32学时以上。

异地研修培训参训人员由县、乡农(牧)技术推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及推广人员情况,分期、分批确定,上报市(州、地)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统一由市(州、地)农业(畜牧)与培训单位共同商议确定培训专业、课程、时间和考试考核方式等具体内容,再上报省农业厅审批。异地研修人员所需培训费、食宿费用等,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和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共同承担。

(二)集中培训

主要依托实施的“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业科技示范场等项目开展。培训内容以当前重点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和推广新模式为重点,结合农时开展,围绕主导品种、作物越冬管理、春耕备耕关键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扶持政策,农业推广的理论与方法,以及农产品加工技术等知识内容开展培训。每期培训时间12学时以上。

集中培训参训人员由县、乡农(牧)技术推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及推广人员情况分期、分批确定,由县级农业(畜牧)主管部门上报市(州、地)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再由市(州、地)农业(畜牧)与培训单位共同商议确定培训专业、课程、时间和考试考核方式等具体内容,上报省农业厅审批。培训费用主要由当地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科技示范场等项目承担。

(三)学历教育

主要依托农牧业大中专院校开展。参训对象主要是基层农技推广系统中没有农业类中专或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原农业中专学历需要深造者。按照自愿的原则,由县、乡农牧技术推广机构根据工作和推广人员情况,分期、分批确定参训人员及专业,由县农业(畜牧)主管部门报市(州、地)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再由市(州、地)农业(畜牧)与承担培训任务的农业大中专院校共同商议,确定培训专业、时间、考核、颁证等具体内容,并上报省农业厅备案。学历教育培训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有条件单位应为参加学历教育的推广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支持。

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试验室(站),每年举办100人以上站长培训班12期。承担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的项目县,原则上每县每年要举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班一期,培训人员30人以上,培训形式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有关要求

(一)制定培训计划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计划,与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进行商议衔接,落实好培训专业、课程、师资、教材、考核等相关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推进。

1、及时汇总各县上报的培训计划。各市(州、地)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各县上报的培训计划,填写《2009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于2009115日前,上报送省农业厅科教处汇总。

2、填报参训人员基本信息。各县级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要对参训学员登记造册,纳入档案管理,并填写《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情况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于培训前,上报省农业厅科教处汇总。

(二)提早落实培训的师资、教材、教材等相关工作各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要落实好培训的师资、场地、考核等各项,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鼓励有条件的培训机构,结合培训工作的开展,对学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向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各综合试验站和岗位专家所在单位,要根据产业技术体系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对体系延伸所涉及县、乡的核心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各科技入户示范县、新型农民培训县和农业科技示范场,要充分结合项目的实施,积极开展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原则上,项目县每年举办一期30人以上的集中培训。

(三)确保培训质量

各地要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保证培训时间不能以会代训,确保培训质量。

(四)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

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是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战斗力,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和科研、教育培训机构要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和

机制,明确分工,有序推进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培训教材选用、师资聘用和培训基地建设,研究现代培训方法与技术,

不断改进培训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和实效性。要建立不同学科专业的培训师资专家库,充分利用全省现有的农业教育培

训基地与设施,打造培训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要建立健全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的监督、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加强对

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制定积极的政策措施,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并将其培训情况作为他们承担农民培训和优先承担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重要依据。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人:曾庆鸿、陈涛

联系电话:5282535

电子邮箱:zqh550001@163.com



附件:

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8]64号)

2、《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3、《2009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任务分解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情况信息采集表》、






○○九月十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培训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08〕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业科研单位,高中等农业院校: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农业部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和农民技能水平,增强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进步。目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面对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基层农技人员的素质状况,迫切需要依靠科技改善农民生产经营能力,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民收入水平。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肩负着把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繁重任务,是科教兴农的基层骨干力量。长期以来,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与新时期农业发展面临的艰巨任务和赋予的历史使命相比,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据统计,2007年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只占45.9%,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只占59.7%,2003—2007年,每年仅有约8.7%的县乡农技推广人员参加过培训,其中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仅为2%。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基层农技人员教育培训,促进知识更新和结构改善,努力建立起一支功能强大、理念先进、技能优良、作用明显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各级农业部门、科研院所和高中等农业院校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努力探索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的制度化途径,更好更持久地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科技支撑。

二、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培训工作

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活动,是适应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的需要。培训要以发展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重点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以及农技推广技能、农业公共信息服务技术、农业政策为主要内容,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扎实有效的技术培训。要促进形成行政部门与农业推广、科研、教学、企业等单位相互配合、上下左右联动的大联合、大协作新格局,合力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共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一)培训机构

各级农业行政、推广、科研、教育单位,产业体系各综合试验站是开展农技人员培训的主要机构。

省级农业部门要动员所属科研、推广机构,充分发挥面向全省的区位优势,有针对性地重点培训骨干农技人员尽快掌握重要、重大生产技术,推动科研成果及时转化应用。

高中等农业院校要依托自身科研、人才和信息资源优势,充分利用贴近“三农”的办学特色,通过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等方式面向基层开展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同时,要动员广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广泛进行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各综合试验站和岗位专家所在单位,要根据产业技术体系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对体系延伸所涉及县、乡的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提高和培训。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一是以县、乡(团、场)两级种植、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垦等行业技术推广人员为主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二是以科技示范户、村级动物防疫员、植保员、农机手、沼气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种养大户为主的农民技术人员;三是返乡就业的农民工。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具备区域特色的主导品种和农产品加工技术,尤其是作物越冬管理、春耕备耕关键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扶持政策;农业推广的理论与方法;信息技术和管理统计技能等。

(四)培训方式

根据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的不同需求,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分行业分县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异地研修、县乡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三种方式。

异地研修主要是将县级农业技术人员骨干集中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农业大学、高中等农业职业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进行研修,以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对先进实用技术的掌握水平、开展技术推广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县乡集中力、班主要是在县、乡两级集中办班,重点培训当地生产急需的关键适用技术和推广方法,以提高县乡两级农技人员的推广能力和服务水平。

现场实训主要是对科技示范户、村级动物防疫员、植保员、农机手、沼气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等农民技术人员,通过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现场实训,重点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同时,要针对农民工返乡所提出的技能需求,大力开展就地转移培训。

鼓励各级各类培训单位结合实际,探索培训模式,创新培训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

(五)培训管理

各级农业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精心组织,规范实施。要组织对参加培训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登记造册,纳入档案管理。

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接受培训情况应作为基层农技人员承担农民培训和优先承担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重要依据。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根据培训实际对学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并对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三、加强领导,务求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问题。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由农业部统一部署实施,各级农业部门,推广、科研、教育单位,产业技术体系各综合试验站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实。要预先了解分析当地突出的技术需求和返乡农民工技能需要,编写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培训教案,切实保障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持续发展。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要建立农技人员培训的组织平台,探索综合部门与行业部门分工明确、密切协同的科技管理机制;依托产业体系的综合试验站,探索农业科技研发、集成、转化紧密衔接、快速落地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依托各级高中等农业院校广泛开展培训和学历教育,探索不同类型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的长效机制。

(三)注重总结经验,不断推进工作。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科研单位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反映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建议。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将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推广各地开展培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表彰奖励培训工作绩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根据培训进展情况和实际需求,争取有关部门的更多支持,不断深化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

农业部将依托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现代产业技术体系、重大技术推广项目等,对各地培训工作给予支持。各地各单位在争取当地财政部门支持的同时,不等不靠,挖掘现有潜力,迅速行动,抓住冬季农闲的有利时机,大规模启动培训工作。请各省抓紧制定培训方案,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备案。

联系人:张景林

电话:(010)59193080


00八年十二月三日


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综合素质和农民技能水平,增强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搭建贵州现代农业建设的人力资源平台,努力构建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的新型农业科技运行和服务机制,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8]6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加强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际,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地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促进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和结构改善,切实推进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体系“三位一体”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二、目标与原则

(一)工作目标

为积极探索新时期我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有效模式,以适应新农村建设对农业技术推广与农民教育培训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能,培养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农业专业人才,推进形成科技服务生产的新格局,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通过培训使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精于主专业岗位知识与技能,同时熟练掌握1—2个辅专业岗位知识与技能,成为综合性农技推广服务人才;使参加培训的农民技术人员逐步成长为农民技术员、农民技师、农民经济师,成为当地农业发展的致富带头人、科技领头雁;使返乡农民工掌握了一门技术,拓宽就业致富门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科教结合与产学研协作的原则。农科教结合是科教兴农的实现形式,是农业和农村经济与科技、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内生产管理部门与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院校的合作。引导组织农业科研、院校的教学和科技人员参与到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作中来,充分利用他们的渊博知识和科技成果,帮助广大农民群众解决产前、产中、产后技术难题,并提供技术服务。

2、坚持分层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原则。立足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采取形式多样、形式灵活的方式开展。根据不同对象分层次进行培训,对县、乡农技推广人员,主要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学历教育方式;对科技示范户、村级动物防疫员、治保员、农机手、沼气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种养殖大户、返乡农民工等,主要采取手把手、面对面的现场实训方式进行。

3、坚持突出重点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以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重点,依托各级农业行政、推广、科研、教育单位,产业体系各综合试验室(站)为培训主体,以及实施的各类农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和培训项目为载体,分层次、分步骤、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将科学的推广方法、有效的推广措施传授给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全面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综合能力和生产技能。

三、培训对象与组织方施

(一)培训对象

一是以县、乡(团、场)两级种植、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垦等行业技.术推广人员为主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二是以科技示范户、村级动物防疫员、植保员、农机手、沼气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种养大户为主的农民技术人员;三是返乡就业的农民工。对于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进展顺利的县(市、区),省级主管部门将重点安排培训计划。

(二)组织实施

根据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的不同需求,我省将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分行业分县组织实施,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农民技术人员、返乡农民工开展技术培训,主要采取异地研修、县乡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三种方式。

1、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方式为异地研修和县乡集中办班两种形式。

——异地研修。主要依托全省17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室(站)、农业大、中专院校,省、市农业科研机构对县、乡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培训。培训专业为马铃薯、食用豆、水稻、小麦、玉米、油菜、蚕桑、牧草、茶叶、桔橘、高粱、大宗淡水鱼类、生猪等13个。培训内容为重大实用农业新技术、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技术、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农业推广理论与方法、农业产业化经营知识和农业现代化知识、农业公共信息服务技术。信息技术和管理统计技能等,以提高县、乡农技推广人员对先进实用技术的掌握水平、开展技术推广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异地研修由县、乡两级农牧技术推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业绩,分期、分批确定参训人员,并与培训单位共同商议确定研修的专业、培训时间、考试考核方式等具体内容,报市(州、地)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农业厅审批。异地研修人员所需培训费、食宿费用等,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和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共同承担。

——县乡集中办班。主要依托在当地实施的“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等农业推广、教育培训项目,以及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综合试验室(站),各级农业科研、教学机构,农业科技示范园(场)等单位对县、乡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农业生产急需和重点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有所侧重;近期培训工作应结合农时,开展具备区域特色的主导品种和农产品加工技术,尤其是作物越冬管理、春耕备耕关键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扶持政策,农业推广的理论与方法,以提高县乡两级农技人员的推广能力和服务水平。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集中培训由县、乡两级农牧技术推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业绩,分期、分批确定参训人员,并与培训单位共同商议确定研修的专业、培训时间、考试考核方式等具体内容,报市(州、地)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农业厅审批。培训费用主要由当地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等农业推广、教育培训项目承担。

县、乡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每年培训规模3200人以上,5年基本实现对在职人员轮训一遍。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试验室(站)每年举办100人以上站长培训班1—2期。

2、农民技术人员。培训方式为现场实训。培训主要依托实施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教育培训工程,承担现场实训任务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学校、农业科技示范园(场)等开展对科技示范户、村级动物防疫员、治保员、农机手、沼气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种养殖大户等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培训采取集中在乡镇、村、示范场(园)开展,主要采取手把手、面对面的现场实训方式进行,对当前生产需要的农业生产技术开展培训,加强对主导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技术和标准化操作规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以及农村服务业技能、生态环境、农家经营管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等内容,培养一批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组织领办人等农民技术员、农民技师和农民经济师。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农民技术员培训内容主要是。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与承担现场实训任务的机构,共同确定实训内容、实训时间和实训现场的组织和考核等具体内容。每年培训农民技术员5000人以上。

3、返乡农民工。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主要依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开展培训,培训任务主要由“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承担。培训内容主要是结合返乡技能需求,开展就近就地转移非农技能培训,拓宽致富门路。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返乡农民工的培训需求,与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共同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考核方式等具体内容,按照“阳光工程”项目要求组织实施。每年培训返乡农民工2000人以上。

4、学历教育。鼓励县、乡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学历教育。由县、乡两级农牧技术推广机构提供人员名单,进行统计登记造册,并根据工作情况,按照自愿的原则,分期、分批确定参训具体人员,报省、市(州、地)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备案。学历教育的培训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有条件单位可参加学历教育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支持。应在人事部门指导下将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作列入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情况要作为工作岗位聘用、职称评审、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过努力,2009—2014年我省累计开展分类别、分层次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农民技术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培训5万人以上。

四、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科学规划。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是适应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的需要,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推广、科研和教育培训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培训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有序推进工作顺利进行。

2、密切合作、加大投入。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为确保培训工作取得成效,各级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推广、科研和教育培训机构,要明确分工责任目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顺进开展。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广泛支持,加大财政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投入力度,逐步形成以政府、部门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格局。

3、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市(州、地)农业主管部门要会同人事主管部门加强指导所辖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培训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有步骤地实施。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培训教材选用、师资聘用和培训基地建设,研究现代培训方法与技术,不断改进培训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和实效性。要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建立相应的培训师资专家库,充分利用全省现有的农业教育培训基地与设施,实行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的监督、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将基层农技人员接受培训情况,作为基层农技人员承担农民培训和优先承担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重要依据,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4、严格管理,加强检查。各地、县要根据下达的培训计划任务认真制定培训合同与实施方案,并报省农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省农业主管部门将会同财政、人事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培训工作进行多种形式的检查,重点检查工作方案中各项指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包括实际培训台账、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对受训人员进行抽查考核,考察培训的实际效果;检查补助资金专账管理情况、使用情况、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安排与使用情况等。各地要本着专款专用与节约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发挥培训资金的最大效益。对严重违反项目实施规定的,除进行通报、追回已拨资金外,还将取消以后年度相关项目承担资格。

5、丰富培训方式、加强动员宣传。各地可积极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如互联网网络视频、卫星视频、多媒体课件等组织农技推广人员进行知识更新与业务培训,丰富培训方式。各级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推广、科研和教育培训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等家电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要扎实做好培训组织和动员工作,发挥参训人员的主体意识和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到培训工作中。

五、有关要求

(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教育培训工作,由各级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级农业推广、科研和教育培训机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试验室(站)具体实施。以分层分类、分行业分县集中办班为主要培训形式。

(二)各级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选定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切实将培训组织工作抓落实。

(三)承担培训任务的农业大、中专院校,农业科研机构,产业体系综合试验室(站),农业科技示范场等培训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抽调师资力量,组织培训教材,编制培训课程和实习实训教程,制定考试考核办法,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和培训质量。

(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积极动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农民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按照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的培训要求,做好人员组织工作,确保培训、工作和培训、生产两不误。参训人员要认真参加课堂学习和实习实训活动,确保自身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生产技能得到有效提高。

(五)财政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培训教材资料费、教师讲课费、培训人员食宿补助、场地租用等开支。



○○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3:2009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任务分解表

填报单位:

培训

班次

培训

人数

资金数额

(万元)

组织

单位

专业

领域

培训时间

月日—月日

培训

地点

培训

形式

培训

机构

合计









1.









2.









3.









4.









5.















































































































































































































注:1、本表不包括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2、专业领导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

3、本表由市(州、地)农业、畜牧主管部门统一填报。4、培训形式指异地研修、集中培训或学历教育。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情况信息采集表

培训机构(或培训单位)名称:本次培训时间(天)——

学员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学历

职务

职称

专业

所在单位

工作

单位属性

从事推广工作时间(年)

近三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天)

联系电话
















































































































































注:1、工作单位属性:是指工作在县站、乡(镇)站或区域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