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现代农业 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现代农业
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步伐,提升我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制定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和《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省农业厅与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增强科学技术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农业部、财政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农业科技工作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目标是,根据我省的资源禀赋和农业产业优势,围绕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在不打破现有管理体制的前提下,依托具有创新优势的现有科研力量与科技资源,建设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发到市场,服务产业发展各环节,相互紧密衔接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更好地发挥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提升我省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地方特色
充分考虑我省农业生态多样、产业结构复杂和农业科技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规划的50个农产品为基础,以贵州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为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发挥地方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实现国家体系与地方体系的对接、互补。
(二)依托现有资源
充分依托现有科技资源,合理配置、条块结合。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不打破现有管理体制,基本建设支出和人员基本支出由各依托单位按现有渠道解决。
(三)强化协同配合
按照全省一盘棋的思路,建立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按照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合理配置产业发展各环节的科技资源和研发力量,形成条块结合,稳定、持续和高效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
(四)完善工作机制
从各个产业发展的整体性出发,实现目标制定、任务分解、协作方式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系统化、制度化,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层面权责明确、相互监督、互相协作,规范管理和运行机制。
二、任务、结构和职责
(一)基本任务
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产业发展的需求,积聚优质资源,针对产业发展的各环节,进行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集成、试验和示范;收集、分析农产品的产业及技术发展动态与信息,系统开展产业技术发展规划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技术示范和推广,促进成果转化;开展对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民的科技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加强对接、合作,承担并完成好国家体系安排的研发任务,积极引进和应用国家体系研发的最新科技成果,力口快先进技术在我省的推广步伐。
(二)基本结构和主要职责
每一个产业技术体系包括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综合试验站两个层级。
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由一个首席科学家和1—3个功能实验室组成,每个功能实验室设一个研究室主任岗位,首席科学家可兼任功能实验室主任。其主要职能是:从事产业技术发展需要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的攻关和集成,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收集、监测和分析农产品的产业发展动态与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监管功能实验室和综合试验站的运行。
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在主产区设3—5个综合试验站,每个综合试验站设一个试验站站长岗位。其主要职能是:在研发中心指导下开展综合集成技术的实验、示范;培训技术推广人员和科技示范户;调查、收集实际问题与技术需求信息。
三、管理体制
在不打破现有管理体制的前提下,根据决策咨询、执行和监督三个层面权责明晰的原则,由省农业厅负责成立产业技术体系管理咨询委员会、执行专家组和监督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不相互兼任。
管理咨询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产业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审议各产业技术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各产业和各地区的发展,并对产业技术体系的发展和贡献状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管理咨询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执行专家组由首席科学家、各功能实验室和综合试验站代表共同组成。负责提出本产业技术体系的研发内容和目标,制定并实施产业技术体系任务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功能实验室和试验站开展业务。
监督评估委员会由行业管理部门、主产区政府主管部门、学术团体、推广机构、产业界以及财务和管理专家组成。负责对各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含功能实验室)、综合试验站运行情况,体系中有关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
四、运行机制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实行“开放、流动、协作、竞争”的运行机制。
(一)任务的确定
由各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的首席科学家组织本体系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征集主产区政府部门、推广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学术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本产业技术用户,提出的需要解决的产业技术问题,经执行专家组研究分析和讨论梳理后,提出本产业技术体系未来五年基本研发、试验示范的内容和任务目标,制定工作细则和工作计划,报经管理咨询委员会审议后,由省农业厅审批下达。
(二)任务的执行
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首席科学家根据审批下达的五年研发和试验示范任务规划,制定本体系五年研发和试验示范任务分解方案,经执行专家组讨论通过后,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本体系的每个功能实验室和综合试验站。由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首席科学家与省农业厅签订任务书,与功能实验室主任及其建设依托单位、综合试验站及其建设依托单位签订任务委托协议。
产业技术研发中心、首席科学家和功能实验室、综合试验站根据任务书和任务委托协议开展相关研发和试验示范工作,并通过共同的目标任务建立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
在执行过程中,产业技术研发中心针对产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立项建议,促使相关基础研究与体系内的研究相互衔接。综合试验站注意收集、分析和整理生产实际问题、技术需求和疫情、灾情等动态信息,及时反馈到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经会诊并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后,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五、遴选方式
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在省内现有的科研机构中择优产生,不作为法人单位。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首席科学家由省农业厅提出候选名单,在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同领域专家意见后,由省农业厅确定。
首席科学家根据我省的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技术需求、依托单位科研推广实力以及以往开展的工作等情况,在现有的科研机构、农业院校、推广机构,以及产业集团中推荐功能实验室(主任)和综合试验站(站长)候选名单,报经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示后,由省农业厅批准。
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功能实验室和综合试验站的依托单仪器设备购置费补助,即:与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直接相关的研究开发、实验示范、推广等费用。
(二)人员保障
依托单位主要负责体系中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党政关系、人事管理和后勤保障,保证人员的科研时间,提供必要的研究辅助人员,为人员开展业务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负责相关配套政策的保障和支持。
体系内全部岗位和人员实行五年聘任制,在被聘期间,仍可视其所在单位的岗位和职责,承担相关工作任务,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如未续聘,其工作岗位及人事关系等仍由所在单位按相关制度管理。
所有聘任人员均需保证优先完成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所承担的科研、试验示范和培训任务,需要承担其他科研任务的,首席科学家需报管理咨询委员会批准,其他人员需经首席科学家同意后上报管理咨询委员会批准。聘任人员应自觉接受体系内相关制度的管理,享受体系内相关政策,保证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产生的技术成果优先交给体系及相关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部门使用,不得在企业兼职。
(三)科研设施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均依托现有农业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设。
依托单位应保证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功能研究室的办公条件和实验室条件建设、仪器设备使用和试验示范用地(或设施);保证综合试验站的办公条件建设、试验示范用地(或设施)建设;保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各执行层级在业务上的垂直管理和独立开展科研活动。
(四)制度建设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应逐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知识产权和成果管理制度、公共服务制度建设。
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体系内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体系,优化体系内相关人力资源的聘用、保持、发展、评价与调整等工作。通过绩效考评制度建设,建立更加合理的体系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通过知识产权和成果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共享、利益分担的机制。通过公共服务制度建设,实现信息和技术开放共享,做好体系建设的动态监控管理。
八、建设内容
根据我省实际,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需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分期分批建立起马铃薯、茶叶、油莱、果蔬、中药材、生猪、肉牛以及水稻、玉米等9个产业技术体系。每个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以五年为一个实施周期,力争在2015年基本建成贵州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