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贵州省农民培训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10-01276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10〕121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建立贵州省农民培训专家库的通知

黔农发〔2010121


关于建立贵州省农民培训专家库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局,贵州大学、省农科院,委各有关部门、委属有关单位

为开展农业职业教育研究,指导好农业职业教育发展,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农业职业教育专家库,储备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相关人才。现请各地农委、畜牧局牵头,组织本地区各类资源,按照以下要求报送专家信息。

一、专家条件:专家本人品德优良,技能娴熟、实践经验丰富或具有较高农业职业教育研究水平,对职业教育未来发展有独特研究;专家性别不限,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专家可放宽到65周岁。

二、专家范围:本省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局,涉农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委各有关部门的涉农人才。

三、选拔程序:省级专家由贵州大学、省农科院和委各相关部门推荐;市(州、地)级专家由市、县两级农委、畜牧局,辖区内涉农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组织推荐。市级专家材料由市(州、地)级农委、畜牧局审核后送省农委科教处备案。

四、专业划分: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农艺技术、观光农业经营、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种子生产与经营、植物保护、果蔬花卉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蚕桑生产与经营、中药材种植、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特种动物养殖、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经营、淡水养殖、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电气技术、农业与农村用水、农村环境监测

五、专家名额分配:每个专业推荐专家30名,省级专家占30%,市级专家占70%(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局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推荐本单位优秀农业职业教育发展专家,并填写专家信息表(附件2)和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2010715日前报送省农委科教处。

联系人:龙通秀杨陈玮王瑶

联系电话:0851—5288491(传真)  5285654

电子邮箱:gzsnwkjc@126.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专家信息表

      3、信息汇总表

○一○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农民培训专家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077日印发

校对:杨陈玮                     共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