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贵州省农民培训专家库的通知
黔农发〔2010〕121号
关于建立贵州省农民培训专家库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局,贵州大学、省农科院,委各有关部门、委属有关单位:
为开展农业职业教育研究,指导好农业职业教育发展,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农业职业教育专家库,储备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相关人才。现请各地农委、畜牧局牵头,组织本地区各类资源,按照以下要求报送专家信息。
一、专家条件:专家本人品德优良,技能娴熟、实践经验丰富或具有较高农业职业教育研究水平,对职业教育未来发展有独特研究;专家性别不限,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专家可放宽到65周岁。
二、专家范围:本省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局,涉农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委各有关部门的涉农人才。
三、选拔程序:省级专家由贵州大学、省农科院和委各相关部门推荐;市(州、地)级专家由市、县两级农委、畜牧局,辖区内涉农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组织推荐。市级专家材料由市(州、地)级农委、畜牧局审核后送省农委科教处备案。
四、专业划分: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农艺技术、观光农业经营、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种子生产与经营、植物保护、果蔬花卉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蚕桑生产与经营、中药材种植、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特种动物养殖、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经营、淡水养殖、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电气技术、农业与农村用水、农村环境监测等。
五、专家名额分配:每个专业推荐专家30名,省级专家占30%,市级专家占70%(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局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推荐本单位优秀农业职业教育发展专家,并填写专家信息表(附件2)和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2010年7月15日前报送省农委科教处。
联系人:龙通秀杨陈玮王瑶
联系电话:0851—5288491(传真) 5285654
电子邮箱:gzsnwkjc@126.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专家信息表
3、信息汇总表
二○一○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农民培训专家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7月7日印发
校对:杨陈玮 共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