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黔农发〔2010〕144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农委,各项目县农业(农牧、畜牧局)等单位:
2009年度各地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已基本完成。根据《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09年度5个项目县(附件1)进行检查验收。
各项目县要对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有关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认真开展项目自查及总结工作。总结材料要求有对比、有事例、有数据、有分析及典型事例。总结材料及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情况(附件2、3)于2010年8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农委(科教处)和市(州、地)项目主管部门,并于8月10日前向市(州、地)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附件4)。市(州、地)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对照项目县实施方案,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签署意见后于8月15日前报省农委(科教处)备案,由省农委与有关市(州、地)农委共同组织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材料需提供项目县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项目信息报送情况。现将检查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情况
(一)组织领导。项目县成立领导小组,对培训工作有安排、有研究、有专人负责;建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实施村设立科技培训学校并挂牌,培训学校组织机构健全。评价依据:文件、会议记录、实地查看。
(二)工作计划。是否按批复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对计划实施情况有检查、总结(县、培训机构)。评价依据:文件、资料、统计数据。
(三)台账管理。学员信息资料齐全,有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每次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台账记录完整、真实;按计划组织培训,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及数据。评价依据:文件、资料、月报表、统计数据。
(四)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能足额用于项目实施;实行报账制管理,并能按项目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报账率90%以上,提供县财政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决算或审计报告。评价依据:文件、资料、现场查看。
二、培训实施
(一)集中培训。每村不少于40位农民按时参加培训并有记录;按产业发展要求编写的培训计划;专业农民能够掌握相关产业知识;集中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每天不少于3小时并有记录;受训农民每人一套培训教材、技术明白纸等。评价依据:查看培训记录等资料、实地查看。
(二)现场指导。专业农民能够掌握相关产业技能;农技人员现场指导每年不少于15次,每次都要详细记录。评价依据:查看进村现场指导记录、现场考核10%受训农民的操作技能。
(三)技术服务。培训单位与项目村建立了科技服务联系制度。对照各县实施方案重点培养2名以上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跟踪情况。评价依据:查看培训记录等资料、实地查看。
三、培训成效
(一)产业发展。项目村培训产业发展明显好于其他同类型村(产量、质量明显提高);培训产业是项目村主导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较高(培训前后对比情况)。评价依据:实地查看、资料。
(二)技能提高。受训专业农民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90%以上的学员能够根据所学知识发展生产,取得较好的效益。评价依据:实地查看、资料。
(三)群众满意。受训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所提高(培训前后对比情况),对培训教师授课和指导满意率90%以上;项目村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率高。评价依据:资料、实地查看。
联系人:龙通秀王瑶杨陈玮
联系电话:0851-5288491 5285654
电子邮箱:gzsnwkjc@126.com
通信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 省农委科教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办公室收
邮编:550001
附件:1、2009年度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县名单
2、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
3、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4、贵州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验收申请表
5、贵州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验收意见表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农民培训项目检查通知
抄送:驻委纪检组监察室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8月2日
校对:王瑶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