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转移 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农发〔2010〕146号
关于印发2010年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转移
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10〕36号)要求,结合我省培训需求、培训能力、产业发展现状,在认真参考各市(州、地)以往完成工作、农业并财政部门任务资金申报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拟定了本年度工作方案,确定了任务安排。现将《2010年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按照管理规范、突出特色、服务产业、相对集中的原则,积极围绕我省农村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和国家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特别是围绕重点产业和我省开展的“三百工程”,组织实施好本年度阳光工程,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上报工作情况。
附件:2010年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二○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