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对2013年度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 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息烽县等85个项目县实施方案的批复
黔农发〔2013〕171号
省农委关于对2013年度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
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息烽县等85个项目县实施方案的批复
各市(州)农委,各项目县(市、区、特区)农牧(农业、农村)局,白云区蔬菜办,乌当区农技中心:
报来2013年度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所报的实施方案。
各项目县应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围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发挥农业技术推广的主导作用,着力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促进主导产业发展、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并切实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管理,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本项目资金的安排及使用,严格按照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3〕151号)的规定执行。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