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三批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的通知
黔农发〔2015〕33号
省农委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三批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农计发〔2015〕1号),农业部认定了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担负起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