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期间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农机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农牧局、县农水局(农牧局、农机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省农委和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十三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贵州省“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密切配合,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督促落实。
附件:贵州省“十三五”期间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zip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盖章)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盖章)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