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印发 《2018年农业产业大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印发 《2018年农业产业大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农发〔2018〕39号
省农委关于印发
《2018年农业产业大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水、农牧、农工)局,委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产业大招商突破年行动方案〉〈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12号)要求,为确保2018年全省农业产业大招商工作扎实推进,现将《2018年农业产业大招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景明凯、游幸;联系电话:0851—5289338、85284217;农业产业大招商QQ群:715920740
附件:1.2018年农业产业大招商工作方案
2.2018年农业产业大招商工作联络员名单
3.2018年农业产业大招商引进省外到位资金目标任
务分解表
4.2018年农业产业大招商月报表
5.2018年农业产业大招商项目库目录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
2018年农业产业大招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2018产业大招商突破年行动方案》、《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动全省山地高效农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做大主导产业,做优优势特色产业,做强龙头企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全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蔬菜、茶叶、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一县一业”等特色产业,以产业大招商为抓手,扩大产业规模,推进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发展;以产业链招商和先进生产力招商为路径,提升农业科技水平,补齐加工链短板,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引进省外优强企业,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推进产业扶贫。按照“五步工作法”,强化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督促检查、追责问责,切实将农业产业大招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
2018 年引进成长性好、技术含量高、产业链长的省外优强企业30户以上,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100亿元以上。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确保每县有1个以上省外招商引资项目开工。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招商引资政策梳理及发布工作
各市(州)、县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投促部门,全面梳理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和招商涉及的土地、水、电、路、讯等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整理汇编后在市县级政府网站发布,将各类政策有效组合、配套使用。省农委门户网站设置“2018年农业产业大招商”栏目,汇总各地优惠政策集中发布。(完成时限:2018年3月—4月责任单位:委园区处、委市场处,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农业部门)
(二)找准优势,明确招商引资主攻方向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农业部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环境条件等,紧密结合本地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找准对产业进行“建链”的龙头企业,找准对现有产业断链进行“补链”的关键环节,找准对产业升级进行“强链”的核心要素,明确产业定位,因地制宜开展招商工作。招商工作要突出特色、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密切关注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高科技企业,紧盯珠三角、长三角、京津、成渝等地区,围绕国内企业500 强、涉农企业、民营企业500强开展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通过上门推介、经贸洽谈、邀请考察等方式,促成企业来黔合作投资。(完成时限:2018年3月—12月责任单位: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农业部门)
(三)开展招商项目库建设
以产业扶贫重点推进的蔬菜、茶叶、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5大产业和“一县一业”为重点,各县在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市场流通、科技研发、农业大数据、休闲旅游等领域和环节,组织编制和包装一批建设起点高、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招商项目,建好招商项目库。对入库项目编制项目简介、经济技术评估、合作方式等内容,重大项目应完成规划编制、环境保护、土地使用等评估报告。每个县(市、区、特区)编制招商项目不少于5个,各市(州)从县级招商项目库中分别筛选出10个重点项目进行深度包装(贵安新区筛选2个重点项目),经发改、土地、环保等部门和有关专家论证,建立高质量的重点招商项目库。县级招商项目库目录、市(州)建立的重点招商项目库目录于4月30日前报省农委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完成时限:2018年4月责任单位:委园区处、委脱贫攻坚办、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农业部门)
(四)创新招商方式,开展精准招商
搭建合作平台,充分利用好茶博会、贵阳农交会2个平台,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的推介和发布,邀请省外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客商到我省实地考察交流。开展专场推介,由省农委组织,市(州)农委具体承办,以重点目标市场、对口帮扶城市为重点,结合贵州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在北京、上海、广州、苏州举办4场专场推介会,组织本省企业、合作社与当地企业、客商进行交流洽谈,签订合作意向及订单等。组织小分队招商,县级农业部门精准定位招商目标企业,按照“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上门招商活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委办公室、委计划处、委财务处、委外经处、委宣传处、委农经处、委市场处、委农加处、委种植业处、委渔业处、委畜牧兽医局、委经作处、委外经处、委脱贫攻坚办、委农经站,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农业部门)
(五)营造招商引资工作的良好氛围
省农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适时发布招商引资工作成果,总结招商工作的典型经验及好的做法。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对接新闻媒体,用好网络媒体,加大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及招商引资成果的宣传,通过专题访谈、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为产业大招商突破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贵州农业知名度,增强我省对外来投资者和旅游者的吸引力。(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委宣传处、委农经处、委园区处,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农业部门)
(六)开展联系指导和工作调度
省农委产业大招商工作专班负责联系指导黔南州、纳雍县招商引资工作,及时组织协调解决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指导纳雍县编制招商方案,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利用省级层面的资源渠道优势,帮助引进项目、指导项目落地和建设。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制度。省农委下达全省农业产业大招商目标任务,按月填报进度,按季度通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排位。月报和工作开展情况由市(州)汇总每月22日前报送。(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委农经处、委园区处,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农业部门)
(七)开展农业领域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
省农委产业大招商工作专班成立调研组,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专题调研,围绕市场、企业反应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开展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整治,着力整治省关于“放管服”改革等相关政策文件、《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落实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开展政务服务大厅农业窗口服务质量整治,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精减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间。(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委法规处、委调研处、委计划处,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农业部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农委产业大招商工作专班负责研究部署产业大招商突破年和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统筹推进2018 农业产业大招商行动。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农业部门要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制定产业大招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强力推动工作,市(州)联络员名单于3月31日前报省农委产业大招商工作专班。
省农委产业大招商工作专班部门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包括组织开展产业大招商工作的主要措施、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内容,分别于3月31日、6月22日、9月22日、12月22日前报送到招商工作专班协调组(委农经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县农业部门是产业大招商工作的责任主体,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做好具体工作。围绕区域发展规划和定位,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有吸引力的招商引资政策和措施,提供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协调解决制约项目落地、开工、投产的突出问题,确保农业产业大招商季度、年度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三)加强配合协作
省农委、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农业部门建立上下统一的工作机制,明确联络人员,定期做好信息反馈和沟通。加强与商务、投促、住建、国土、环保、供销、水利、林业、扶贫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在项目储备、签约、审批、开工、建设、投产等各个环节协同配合,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黔农发〔2018〕39号 省农委 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产业大招商工作方案 附件 2 3 4 5 .xlsx黔农发〔2018〕39号 省农委 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产业大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