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开阳县调整2006年奶牛养殖示范小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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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12091
  • 信息分类: 黔农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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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计〔2008〕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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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对开阳县调整2006年奶牛养殖示范小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对开阳县调整2006年奶牛养殖示范小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贵阳市农业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呈送《开阳县奶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调整实施方案》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们提出的2006年贵阳市开阳县奶牛养殖示范小区项目调整方案及开阳县三合奶牛基地胚胎移植项目实施方案,并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开阳县农业局

二、项目实施地点

开阳县双流镇三合奶牛基地、城关镇鱼上奶牛养殖小区

三、建设年限

2年(2008年6月--2009年7月)

四、建设内容

引进高产奶牛30头,开展100头奶牛胚胎移植,生产25头胚胎移植高产母犊牛无偿供三合奶牛基地农户养殖。

五、项目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60万元(40万元引进高产奶牛,20万元建设胚胎移植项目)。资金来源:调整2006年《开阳县奶牛养殖示范小区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40万元引进高产奶牛,10万元用于配套广东商会捐赠救灾资金10万元,共计20万元,实施开阳三合奶牛胚胎移植项目。

六、项目管理

贵阳市农业局为项目实施的直接监管部门,务必搞好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管和督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开阳县农业局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建设质量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行负总责。按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要求,建立辅助账,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资金管理;实施项目农户名单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要求用原件分类保存,并做好项目实施结束后的财务审计、绩效考核及验收准备工作。

七、广东商会捐赠救灾资金10万元,由开阳县农业局开具行政事业收据后,到省农业厅拨付。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