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省畜牧业生产情况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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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0570
  • 信息分类: 黔农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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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计〔2010〕42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2010年省畜牧业生产情况工作汇报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

为确保按时完成2009年度财政扶贫小水池和2009年度省级土地出让金用于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任务,做好项目总结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内容及资料

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及认真做好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县级验收及省、地两级抽查验收。

(一)验收程序。县级验收面100%,地级抽查验收不低于30%,省级抽查验收不低于10%。县级验收和地级抽查验收都由本级农办或农委牵头,报请政府组织领导,扶贫、国土、财政、计划、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进行,县级应完成本级项目审计,本级验收完成后应报告申请上一级验收。省级验收由省农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地区及县级验收成果进行随机抽查。

(二)验收内容。

1、财政扶贫小水池项目。规划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完成计划数量并编号清楚、工程质量、考核受益者投资投劳、资金管理、后续管护及措施、效益发挥措施及落实。

2、省级土地出让金用于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是否符合规定的治理范围、完成治理面积、工程质量、同步配套工程建设、考核受益者投资投劳、资金管理、后续管护及措施、效益发挥措施及落实。

(三)项目资料。各级农办或农委负责汇总本级年度项目验收资料,完成本级工作总结、验收报告及申请上一级验收报告。工作总结中应包括财政扶贫小水池分布及受益农户统计表、基本农田建设情况(小水池)统计表、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省级土地出让金)统计表、资金投入表、资金使用表、验收情况汇总表等内容,并附带相关项目照片,省级土地出让金项目实施县工作总结中还应包括图斑汇总表(省级土地出让金)、竣工图表(省级土地出让金)。县级财政扶贫小水池及省级土地出让金用于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料应分开归类编制。省级土地出让金项目实施县需提交省级土地出让金项目资料三份给省农委。

二、验收等级

按批准的项目计划及规定进行验收,验收评定结果分为优质、良好、合格、不合格工程四个等级。

(一)财政扶贫小水池项目。按验收评分表打分,60分到79分为合格工程,80分到89分为良好工程,90分以上为优质工程。其余为不合格工程,对不合格工程要限期改正,并重新申请验收。

(二)省级土地出让金用于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按验收评分表打分,60分到79分为合格工程,原则上要求达到“稳、平、厚”的标准;80分到89分为良好工程,在合格工程基础上有路、沟、池配套;90分以上为优质工程,在良好工程的基础上加上灌溉设施。其余为不合格工程,对不合格工程要限期改正,并重新申请验收。对再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今后不再安排土地出让金的建设项目。

望各地予以高度重视,圆满完成2009年度农田建设项目任务。

联系人:发展计划处高宏伟

电话:0851—5285021

附件:1、贵州省2009年度基本农田建设情况(小水池)统计表

      2、贵州省2009年度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省级土地出让金)统计表

      3、贵州省2009年度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情况统计表

      4、贵州省2009年度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5、贵州省2009年度财政扶贫小水池工程抽样检查评分表

      6、贵州省2009年度基本农田建设抽样检查评分表

                                                   二○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