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于关于编报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威宁县农牧局:
为做好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统计报表编报工作,按照《农业部编报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总汇苦恼项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农计(开发)〔2014〕47号)以及专项项目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科学细致地采集、填报数据(需填报名单及表格见附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严把统计报表填报和审核关。各有关单位在填报统计报表时,应正确理解各指标含义,确保统计口径一致。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后上报,杜绝不加审核就简单上报统计报表的行为。
三、按规定时间报送统计报表。各项目主管单位于3月27日之前,将相关材料及表格以正式文件报省农委(发展计划处、驻委监察室和相关业务部门)。我委将按农业部要求对各市(州)农业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统计工作进行考核。
联系人:发展计划处郭兰电话:0851-5285021
电子邮箱:gzsnwjhc@163.com
附件:1、相关表格(表1-1)
2、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2013年度统计项目基本情况表
3、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