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内陆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毕节市畜牧水产局、黔东南州农委: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渔船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的通知》(财建〔2017〕406号),现将2017年内陆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投资计划160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大方县、从江县2017年内陆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各800万元,投资列入“213农林水支出”科目,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抓紧完善实施方案,待实施方案经我委批复后方可使用该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规范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进行建设,未经我委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调整,需按程序报我委批复同意后实施。
三、严格遵守建设程序。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循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好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切实加强项目监管。建立健全项目建设信息及完成情况监管制度,定期跟进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情况。
联系人:发展计划处冯文武电话:0851-85287480
省渔业局高敏电话:0851-85299100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内陆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pdf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