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渔政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渔政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省渔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2015年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农计发(2015)143号)要求,现将2015年内陆渔政快艇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92万元下达给你们,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督促项目市、县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不留缺口。
二、按照项目批复文件的要求,省渔业局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做好统一组织招标采购。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办理,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确保工程质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构成。
三、请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务必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和批复文件,将中央预算内投资纳入本地财政部门2015年农业基本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决算。
四、建立健全项目建设信息报送制度,按照项目建设进度,由省渔业局汇总项目实施进展及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ac/)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强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工作。根据《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做好自我评价。具体操作请联系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赵颖,联系电话:0851-85285272。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