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余庆县内陆50吨级渔政船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省农委关于余庆县内陆50吨级渔政船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遵义市农委:
你单位报送的《遵义市农委关于呈报〈余庆县内陆50吨级渔政执法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遵市农呈〔2016〕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送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造50吨级渔政船1艘,总长23米,型宽4.8米,型深2米,续航力300公里,设计航速每小时22公里,满足内河A级航区要求。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6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3万元,县级配套37万元。
五、建设年限:1年。
六、严格遵守《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管理规定》、《贵州省招标条例》和《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七、据此批复,项目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程施工设计,尽快开工建设,抓紧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发挥渔政执法的功能。
八、市农委要认真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对资金落实负总责,加大协调工作力度,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不留缺口。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未经原批复单位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单位、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构成等。同时,督促和指导项目单位每月28日前向我委报建设进度。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