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余庆县内陆50吨级渔政船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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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6-00560
  • 信息分类: 黔农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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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计〔2016〕5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委关于余庆县内陆50吨级渔政船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省农委关于余庆县内陆50吨级渔政船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遵义市农委:

    你单位报送的《遵义市农委关于呈报〈余庆县内陆50吨级渔政执法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遵市农呈〔2016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送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造50吨级渔政船1艘,总长23米,型宽4.8米,型深2米,续航力300公里,设计航速每小时22公里,满足内河A级航区要求。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6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3万元,县级配套37万元。

 五、建设年限:1年。

    六、严格遵守《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管理规定》、《贵州省招标条例》和《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七、据此批复,项目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程施工设计,尽快开工建设,抓紧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发挥渔政执法的功能。

    八、市农委要认真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对资金落实负总责,加大协调工作力度,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不留缺口。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未经原批复单位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单位、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构成等。同时,督促和指导项目单位每月28日前向我委报建设进度。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