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农技推广 与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08年农技推广
与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的通知
瓮安县农业局、关岭县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08]111号)文件精神,现一次性下达2008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项目资金,每县30万元,共计60万元。
请两县按相关规定设置“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经费”明细账,严格按照农业部农办经[2008]12号文件的要求和上报的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项目支出内容,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不得截留挪作它用。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农技推广运行机制创新研究工作的调研、宣传、探索建立竞聘上岗制度,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改革创新推广方式、建立示范样板、建设乡镇农技推广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
项目结束后,请于2008年11月15日前,将项目执行情看、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科技教育处。
联系人:曾庆鸿、陈涛
联系电话:5282535
附件:《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08]111号)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农财发〔2008〕111号
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
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8)167号),经研究,现将2008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下达你单位,列入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技术推广”。
各项目单位要设置“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经费”明细账,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专款专用,并于2008年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科技教育司。
附件:农业部2008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分配表
二○○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