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省农委关于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毕节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农委:
《关于呈报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毕市农呈〔2017〕105号)、《关于呈报<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黔东南农呈〔2017〕108号)、《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关于呈报黔西南州兴义市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州农呈〔2017〕63号)收悉,经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毕节市纳雍县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纳雍县九阳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省级配套360万元、市级配套40万元,单位自筹1400万元。资金使用在六个方面(土建工程637.94万元、田间工程1618.23万元、仪器设备297万元、农机具95万元、科技推广110万元、项目管理费41.83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见附件1-3。项目建成后,形成“猪—沼—茶、猪—沼—果”等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基本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
二、黔东南州施秉县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贵州新东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省级配套360万元、市级配套40万元,单位自筹1400万元。资金使用在六个方面(土建工程918.72万元、田间工程492.69万元、仪器设备968.15万元、农机具271.3万元、科技推广107.14万元、项目管理费42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见附件4-6。项目建成后,建立起“畜禽养殖—养殖废弃物处理—有机肥还田”为主线的“鸡—肥—菜(稻)”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实现项目区域养殖废弃物“零排放和全消纳”。
三、黔西南州兴义市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贵州省兴义市鸿鑫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2806.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省级配套320万元,州级配套40万元,县级配套40万元,自筹资金1406.08万元。资金使用在五个方面(土建工程1649.46万元、田间工程297.52万元、仪器设备675万元、项目管理费53万元、基本预备费131.1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资金概算表见附件7-9。项目建成后,形成“猪—沼—菜—猪”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实现项目区域内养殖废弃物“零排放和全消纳”。
市(州)农委要认真履行项目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日常检查监督,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监督落实,定期跟踪监控项目绩效情况,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项目实施年度的3月30日前向我委报送上年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联系人:省农委发展计划处张辉、冯文武;联系电话:0851-85287480)
附件:1. 毕节市纳雍县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批复表
2. 毕节市纳雍县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约束性)
3. 毕节市纳雍县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效益指标批复表(指导性)
4. 黔东南州施秉县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批复表
5. 黔东南州施秉县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约束性)
6. 黔东南州施秉县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效益指标批复表(指导性)
7. 黔西南州兴义市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任务和投资计划批复表
8. 黔西南州兴义市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约束性)
9. 黔西南州兴义市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效益指标批复表(指导性)
黔农计[2017]33号-省农委关于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pdf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