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种养业良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省农科院,毕节市农委,省种畜禽种质测定中心,威宁县农牧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2018年种养业良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农计发〔2018〕4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种养业良种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实施。请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暂行办法》《种养业良种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强化项目监管。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投资计划文件两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稽察规〔2017〕2276号)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加载至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备案。
各项目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农业部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和监督问责,开展专项稽查,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三、及时报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kpp.ndrc.gov.cn/)对本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按月调度,农业部也将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127.42.173/acb/busimis/login.jsp)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按月调度,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调度信息进行衔接。各单位要按有关要求,每月2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确保相关信息协同一致。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竣工情况,并将项目销号。
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分别于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前,报送项目全年和半年总结,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我委将根据信息报送、实施、绩效等情况加强项目跟踪,对信息报送或开工不及时、实施进度缓慢、绩效不明显等问题进行依规处理,并视情况核减相关单位下一年度投资规模。
四、强化绩效目标。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开展绩效管理,现将本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后,种质资源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育种创新能力和良种繁育能力进一步提高,品种测试体系更加健全,良种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中的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
联系人:省农委发展计划处张辉、冯文武
联系电话:0851-85287480
附件:1. 2018年种养业良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黔农计[2018]11号-2018年种养业良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x
2.综合信用承诺书
2018年3月27日
抄送: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