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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农村固定观察点2020年下半年专项调查经费和2021年常规调查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23日 12:17  字体: 文字来源:贵州省农业区域经济发展中心  访问量:1256次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000014349/2021-2430238
  • 信息分类: 黔农计
  • 发布机构: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3日
  • 文号: 黔农计财〔2021〕28号
  • 是否有效:  是
  • 信息名称: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农村固定观察点2020年下半年专项调查经费和2021年常规调查经费的通知


黔农计财〔2021〕28号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农村固定观察点


2020年下半年专项调查经费和2021年


常规调查经费的通知




乌当区、播州区、盘州市、平坝区、普定县、纳雍县、碧江区、剑河县、罗甸县、安龙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工作安排和要求,经研究,现将农村固定观察点2020年下半年专项调查经费和2021年常规调查经费拨付你们(详见附件)。专项调查经费用于专项调查的调查员和农户补贴、观察点农户记账户补贴和工作25年以上村级辅助调查员奖励;常规调查经费用于观察点调查户记账和调查补贴,以及辅助调查员的记账辅导补贴。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设置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按照签订的《贵州省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调查委托协议书》,认真组织调查实施,加强痕迹管理,做好财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我省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轩 0851-85864370


邮箱:1064566130@qq.com




附件:1.2020年下半年农村固定观察点专项调查经费安排表


2.2021年农村固定观察点常规调查经费安排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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