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农村固定观察点2020年下半年专项调查经费和2021年常规调查经费的通知
黔农计财〔2021〕28号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农村固定观察点
2020年下半年专项调查经费和2021年
常规调查经费的通知
乌当区、播州区、盘州市、平坝区、普定县、纳雍县、碧江区、剑河县、罗甸县、安龙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工作安排和要求,经研究,现将农村固定观察点2020年下半年专项调查经费和2021年常规调查经费拨付你们(详见附件)。专项调查经费用于专项调查的调查员和农户补贴、观察点农户记账户补贴和工作25年以上村级辅助调查员奖励;常规调查经费用于观察点调查户记账和调查补贴,以及辅助调查员的记账辅导补贴。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设置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按照签订的《贵州省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调查委托协议书》,认真组织调查实施,加强痕迹管理,做好财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我省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轩 0851-85864370
邮箱:1064566130@qq.com
附件:1.2020年下半年农村固定观察点专项调查经费安排表
2.2021年农村固定观察点常规调查经费安排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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