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农计财 2021 62号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动物防疫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动物防疫能力
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经研究,现将动物防疫能力提升项目资金4815.98万元拨付你们(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构成及使用
动物防疫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由省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县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指定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构成。省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提升完善省级兽医实验室;县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县级兽医实验室改造提升,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开展动物防疫系列培训;指定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改造提升。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县及有关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并按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4)。市(州)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项目县(市、区)指导,督促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县(市、区)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请接通知后速将单位银行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厅办理拨款手续。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徐雅妮 0851—85283228
省农业农村厅兽医管理处:蔡德晋 0851—85287055
附件:1.省级动物防疫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省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表
3.县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4.指定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能力提升项目资金
绩效目标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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