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土肥水基础性工作专项、土肥资金专项)的通知
黔财农〔2017〕77号
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土肥水基础性工作专项、土肥资金专项)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委(畜牧水产局),有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牧、农工、农水)局:
经研究,现将2017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土肥水基础性工作专项、土肥资金专项)1,42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国库处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资金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肥水基础性工作专项760万元。主要用于水果、蔬菜种植基地分布查询系统建设和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食用菌产业发展大会、标准化生产培训、产品宣传与推介等。主要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的物化补助、蔬菜种植基地分布查询系统建设、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物化补助、会议和培训、产品宣传与推介等。
二、土肥资金专项660万元。主要用于土肥水常规性工作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主要支持环节有三个方面:一是土肥水常规性工作。包括耕地质量监测、土壤墒情监测、肥料利用率测算、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二是土肥新技术、新肥料试验示范。包括新肥料品种试验示范、水肥一体技术推广等;三是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包括化肥零增长减肥增效技术推广示范区建设及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省级配套等。相关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2017年土肥水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增施有机肥,提高绿肥种植面积,推广水肥一体、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试验示范等手段探索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路径、推广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助推绿肥农产品提质增效。在项目实施中要求实行专人负责,强化措施落实,严格技术规范,抓好示范及培训,着力提高技术到位率,确保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各地要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各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项目承担单位,县、市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辖区内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逐级将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委。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以及《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黔财农〔2017〕27号)有关规定,属于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内的资金,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可统筹整合使用。
联系人及电话
省财政厅农业处:肖高明 0851-86892919
省农委财务处:党先林 0851-85281757
省农委土肥站:陈海燕 0851-85287912
附件: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土肥水基础性工作专项、土肥资金专项).xls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