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8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指导意见(改)2018
省农委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农委函〔2018〕55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
为持续助力脱贫攻坚,积极促进草地畜牧业转型升级,我委制定了《贵州省2018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州)、县(市、区)农牧部门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认真开展2018年项目实施主体的推荐、遴选、确定工作,指导项目主体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组织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县级初审和市(州)现场审核上报,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及其县(市、区)、市(州)逐级上报文件一式五份一并于5月31日以前上报省农委,按程序参与审查答辩,公示通过后入库管理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 方 亮 廖志会 0851-85285221
李龙兴 0851-85280971
附件:贵州省2018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2018年4月8日
贵州省2018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
行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贵州省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结合农业部2018年1月4日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项目研讨交流会议精神,打造现代草牧业示范基地,推动贵州草地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我省草地畜牧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草地畜牧业提质增效为目标,以草畜良种化、养殖设施化、操作机械化、管理智能化为发展方向,以草畜平衡量化调控和生产过程优化调控为手段,以提高草畜单产水平和增加能繁母畜数量为突破口,引进并集成应用先进的现代畜牧业管理经验与技术,实现草地畜牧业各要素的优化配置,以点带面促进我省草牧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增草增畜,草畜配套。坚持将草丰畜肥、草畜配套作为项目主体遴选条件,扶持合作社和企业开展标准化、规范化草地建植,不断提升草地资源的承载能力,促进种草和养畜有机结合,以草换肉,协调发展。
2、优化配置,提质增效。按照现代草地牧场的标准和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现代化养殖基础设施,实现草、畜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3、科学利用,环境友好。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因地制宜开展舍饲半舍饲圈养,推广围栏划区轮牧。推行牛羊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4、科技先行,优质高效。充分发挥我省各级草原技术推广机构和科研院校的技术优势,集成利用我省乃至国内外草地畜牧业先进技术和成果,建立专家包片挂钩指导服务机制,全过程跟进,全产业指导。同时,发挥项目主体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示范片区的种养水平和效率,着力建设一批优质牛羊肉产品生产基地。
5、权责落实,统筹协调。省市县三级分别成立“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对区域内的项目实施统筹协调指导。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贵州草地资源,在集中连片草山草坡区,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草地规模较大、养殖基础较好、发展优势较明显、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牛羊肉生产基地,逐步改善我省草地畜牧业基础设施和科技支撑条件,提高草地资源利用率和农村劳动生产率,加快我省草地畜牧业现代化和生态建设步伐。
(二)具体目标
1、指导性目标
(1)通过人工种草,加强300亩以上的优质高产饲草料基地建设,大幅提高人工草料场的饲草料产量、质量,为草饲养畜、草饲定畜奠定基础,达到草畜配套要求。
(2)500亩以上围栏封育改良草地与1000亩以上天然草地供养能力,能满足本项目草食牲畜的休牧、轮牧,饲草料青贮制备量能满足冬春季草食牲畜圈养饲喂需求;
(3)牧场牧道、牲畜圈舍、分栏设备、药浴设施、青贮窖、饮水点、粪污池等设施完备,草地耕种、饲草收铡、运输、打捆、自动化或半自动化饲喂等机械设备功能齐全,生产过程监测监控、人工智能、信息化管理、机械化水平高;
(4)培养具备草食牲畜养殖管理的从业技能技术人员5-8人,制定并实施现代牧场工作日志、轮牧计划、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养殖档案等。
2、约束性目标
(1)项目建成后存栏数1200个羊单位以上,其中能繁母畜800个羊单位,增长25%以上;出栏率增长20%以上,肉牛出栏体重420公斤,肉羊出栏体重40公斤,出栏体重增加15%。
(2)项目建成后,草山草坡在内的草地面积1800亩以上,其中人工种草、改良种草面积800亩以上。
(3)改良种草后,改良草地草原综合植被盖度85%以上,鲜草产量2000公斤/亩以上;人工种草后,优质高产牧草基地草原综合植被盖度95%以上,鲜草产量4500公斤/亩以上;优质高产饲草料基地,鲜草产量6000公斤/亩以上;冬春季饲草青贮料储备满足4个月以上需求,实现草畜饲喂充足。
(4)辐射带动周边20户以上农户从事草地畜牧业生产,实现户均增收10000元以上。项目业主来自本项目的经营收入增加15%上。
(5)良种良法普及率95%,科技贡献率60%。
三、申报条件和项目审批
(一)申报条件
承包流转集中连片天然草地、耕地(面积不少于300亩)1800亩以上,有GPS图及坐标数据,承包流转年限不少于10年(从2018年起计);养殖牛羊800个羊单位以上;养殖区具有良好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与周边辐射带动农户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草产品、畜产品购销合同;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二)项目审批
项目所属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为项目直接监管单位,市(州)级畜牧部门为项目建设监督单位。根据省级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或项目申报指导意见,由项目所属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储备、遴选、确定、推荐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依据省级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或项目申报指导意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州)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农委(畜牧兽医局)。省农委(畜牧兽医局)组织专家审查、答辩通过后,在省农委农业信息网站等省级媒体公开公示无异议后,省农委批复项目实施主体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进入省农委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库储备。待省财政、省农委分解的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项目)文件下发后,项目所属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立即通知项目实施主体启动实施。
四、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
(一)草地建设
1、人工种草。主要指人工种植牧草地和高产饲草料基地。普及优良牧草种子,种植紫花苜蓿、全株玉米、甜高粱、皇竹草等高产饲草料作物,推广应用草种包衣、混合播种、水肥调控、生物灾害综合防治等高产集成技术,建设高产优质刈割饲草料基地,建设补助标准400元/亩。
2、改良种草。主要指人工补播改良的天然草地。采用穴播、条播等方式,天然灌草丛类草地补播白刺花、多花木兰等豆科饲用灌木,天然禾草类草地补播白三叶等豆科牧草。建设补助标准150元/亩。
(二)围栏划区
1、永久性围栏。建设砼桩柱型、角铁桩柱型围栏,每个围栏单元面积为2~3公顷,每米围栏(含材料、工价)补助30元。
2、移动式电围栏。蓄电池、便携式脉冲器、立柱、金属丝围栏线,每套补助3000元。
(三)标准化集约化养殖基础设施建设
牲畜圈舍补助400元/m2;草料(加工)棚库补助300元/m2;青贮窖池补助150元/m3;家畜饮水点补助3000元/个;实施主体根据自身实际优化配置草牧业机械(含农用拖拉机、旋耕机、割草机、青贮打包机等)总计补助在50万元左右;分羊栏、分牛栏补助250元/m2。
(四)技术培训服务
聘请草地畜牧业专家开展技术服务与培训,每个场预算5万元。
(五)效益监测工作
各实施主体在市、县草地业务部门指导下开展效益监测,并完成监测报告,预算5万元。
五、资金使用管理
单个项目200万元财政资金额度。资金按照规定的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严格执行,其中用于草地建设和草牧业机械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资金的50%。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由项目实施主体垫资建设,项目建设期一年(自项目批复之日起计)。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兑付项目资金。
资金必须用于项目规定的建设内容,严格执行农业部和贵州省有关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截留和挪用。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是我省草地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的重大突破,是促进山地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有力抓手,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项目市(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执行机构,强化组织领导,逐级落实项目责任。各级财政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把项目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南方草地保护建设和现代畜牧业发展事业。
(二)加强技术指导
各级要成立项目专家组,包片挂钩指导服务。专家组应进行全程技术跟踪服务,开展技术指导,组织学习培训交流,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提高项目科技支撑水平。项目实施单位要主动与专家组沟通协作,签订技术指导服务合同。要在项目区建设草地固定监测点和农户联系点,定期开展草地生态状况监测和农户入户调查,综合评估项目实施成效,鼓励开展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的确权承包工作。
(三)加强资金管理
财政部门要会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细化资金分配方案,设立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资金专账,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完整的草地、牛羊及辐射带动农户的基础信息档案、草产品生产和牛羊养殖加工销售管理档案以及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明细档案,加强档案和财务管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加强项目管理与督查,规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立项公示、报批报备、绩效评价和检查验收等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