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有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牧、农工、农水、农机)局:
经研究,现将2018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经费20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资金文件。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2018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包括开展“两区”地块的外业调绘、上图入库、建档立册、相关技术培训等。
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329号)等办法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各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项目承担单位,县、市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辖区内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委。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委财务处:党先林0851-85281757
省农委计划处:黄宇杰0851-85556573
省财政厅农业处:马千千0851-86892514
附件:附件:2018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经费安排情况表.xls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