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猪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财政局、农水局,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黔府办发〔2019〕21 号),切实推进我省生猪生产保供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制定了《贵州省生猪生产临时性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生猪生产临时性补贴实施方案》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1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