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经发局、农林水务局,省级科研教学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相关直属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9〕20号)要求,为做好全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严格按照农办种〔2019〕20号文件规定的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推荐。
二、推荐名额。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经发局、农林水务局,省级科研教学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相关直属单位择优推荐,原则上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1个。
三、时间要求。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11月9日17:00前,将推荐材料和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江联系电话:0851-85281257
附件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附件3: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