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工作要点》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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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工作要点》

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法宣办《2023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制定了2023年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328






2023年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工作要点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一年,今年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以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读本,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牵头单位:厅办公室(机关党办)、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二、围绕服务大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聚焦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围绕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广泛宣传与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基层农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行业监管、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等普法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的法治素养,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干部重要学习内容,抓好宪法宣誓制度落实。组织开展“12.4宪法进农村”活动。

牵头单位:厅办公室(机关党办)、法规处(执法监督处)、人事处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把民法典学习纳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内容,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牵头单位: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六)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推动干部职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牵头单位:对外交流合作处、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七)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好法宣在线共性学法和行业个性学法,及时修订完善农业农村行业题库,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牵头单位: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八)积极开展“9.23”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宪法法律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等,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

牵头单位: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三、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九)加大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群众有序参与民主法治的意识和水平,为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牵头单位: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十)结合“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开展全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在农村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户示范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责任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四、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切实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

(十一)按照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方法,及时总结推广“八五”普法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十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融入立法、执法、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责任单位: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五、推进法治融合发展,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

(十三)充分利用机关宣传栏、厅门户网站、微信、短视频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