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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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

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328


2023年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省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

三、普法目标

通过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领导干部依法正确行使权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进一步依法强化农业农村基础地位,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实施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行动计划

(一)认真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工作要点》《2023年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3月底前将普法责任清单在厅网站上进行公布,做到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集中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学法用法、学法考试,确保在线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法宣办等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竞答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通过宣传栏、宣传展板等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

(三)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全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种子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示范户的学法用法意识,在农村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9.23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宪法进农村等主题普法宣传和宪法法律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活动。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五)在厅门户网站、黔农在线、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厅驻省政务服务窗口开展普法宣传,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互动交流。

五、责任领导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胡继承同志牵头负责普法工作。

六、责任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执法监督处)具体负责普法工作。

、普法实效评估

开展普法评估和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并报省法宣办。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章和刘颖,联系电话:85867413,邮箱:gznynctfgc2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