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联农带农、营业收入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6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两规”企业培育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黔农发〔2023〕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组织开展2024年新培育农业产业化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和2024年度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农带农奖补
(一)申报对象
2024年新培育农业产业化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二)奖补标准
对新培育农业产业化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且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并带动500户、200户以上农民增收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奖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奖补企业应提供以下联农带农资料:
1.联农带农奖补资金申请表。
2.带动农户印证资料。
3.企业承诺书。
4.银行开户信息。
5.企业带动农户证明。
6.企业纳税情况证明。
7.企业质量安全情况证明。
8.企业环保情况证明。
9.严重失信行为证明
二、营业收入奖补
(一)申报对象
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营业收入(一级公司,不含子公司数据)2024年度首次突破百亿级、五十亿级、十亿级的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申请奖补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收入奖补资金申报表。
2.由具有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2022-2024年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4.企业承诺书。
5.银行开户信息。
6.企业纳税情况证明。
7.企业质量安全情况证明。
8.企业环保情况证明。
9.严重失信行为证明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24年新培育农业产业化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向公司注册地农业农村局提出申报,按照要求提供上述资料。如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奖补,视为主动放弃。
(二)市县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接到企业申报资料后,严格对照奖补类别,重点审查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出具相关证明和汇总申报企业资料。其中,龙头企业联农带农证明需由县级发展改革和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出具,营业收入证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
市(州)级农业农村部门收集、汇总辖区内企业申报资料,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证明,报省农业农村厅,逾期不再受理。
(三)省级兑付。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征求省发展改革委意见建议,确定拟奖补名单,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请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审定同意后,兑现奖补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补资金,取消龙头企业资格。
(二)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把审核关,必要时,可对企业提供材料进行现场复核。请各市(州)于2025年6月6日前将企业奖补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三)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调研,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优化支持政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挖掘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联农带农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送有关典型案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景小金 0851-85289365
省发展改革委就业和服务业发展处申 鹏 0851-85282049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
邮 箱:gznwnjc@163.com
附件:1.2024年新培育农业产业化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奖补申报书
2.2024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奖补申报书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联农带农、营业收入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