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2016年政府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省农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和《贵州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公开任务、细化公开要求、扩大公开范围,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提高,公开实效得到增强。
一、工作情况
(一) 主动公开情况
2016,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70条,其中,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7093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48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207条,向现行文件阅览中心报送公开文件200份,通过省农委办公大楼电子显示屏公示相关信息122条。
1、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6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项、行政服务事项3项,清理公共服务事项1项、后置审批事项1项。目前,省农委保留行政许可23项,行政确认8项,其他审批事项9项,权力名称、权力类型、权力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责任处室、追责对象范围等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中进行公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编制了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时间、地点、办事人员、设定依据、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办理流程、事项评价、监督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信息在委门户网站和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公开。2016年,我委办结1854件行政审批事项。
2、公开财政资金信息。2016年2月,我委将2016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在委门户网站和贵州省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预算单位构成、人员编制和人员构成;部门收入和支出预算构成,其中支出预算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别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省本级支出和补助市县支出进行说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构成,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等,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将2016年与2015年年初预算数进行对比,并对增减进行原因分析;项目支出预算公开了省本级和补助市县支出构成、一级项目分类,2016年重点工作和重大专项的安排情况。
3.公开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信息。积极推进重大项目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在委门户网站设立“涉农项目资金专栏”,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裂变发展,“三变”改革、生态能源、新农村建设、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粮食生产、现代种业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畜牧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重大技术推广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项目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相关项目申报、批复、变更、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信息,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同时,主动公开农作物良种补贴、畜牧业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土地流转等政策规定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进展情况,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4.公开市场监管信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5〕186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明确省级法定监督检查事项。要求各地指定专门机构,及时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推进随机抽查数据库的建设,采取县级农业部门承担法定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全面录入本行政区划内应当依法监督的随机检查对象名录数据,并依法确定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数据。从10个方面分类收集汇总信息后,由县级到市级到省级逐级上报,形成各级数据库。进一步规范抽查程序,省级随机抽查的对象从对应专业全省数据库中随机产生,农业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要求分级从对应专业、对应区域数据库中随机产生。各地逐步建立抽查程序,依法开展随机抽查。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结果,在委门户网站公开兴义市个体经营户潘朝珍经营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政处罚等案件,及时公开“三品一标”认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5、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作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1号)要求,在委门户网站设“建议提案公开专栏”,将我委牵头承办的2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0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在专栏进行公开。
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作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1号)要求,在委门户网站设“建议提案公开专栏”,将我委牵头承办的2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0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在专栏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66号)要求,进一步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性,依申请公开答复的针对性和规范性,对收到的公开申请按程序进行登记、向申请人提供登记回执,按规范要求进行分类回复,并做好归档工作。2016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比2015年减少2件,内容为申请获得贵州省农委最新批准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名单,已按规范程序要求进行回复。
2、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制度平台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委主任袁家榆同志在2016年1月召开的全省农业工作会上对政务公开工作专门作了强调,并于11月25日主持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委副主任徐天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省农委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细化,明确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开程序、队伍建设、保密审查程序等相关内容。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完成委门户网站整体迁入“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工作,增设“政策解读、文件转载”等栏目,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进一步更新完善。设委档案室、委门户网站、委办公大楼1楼电子显示屏和省现行文件阅览中心四个信息查阅点。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分别在6月23日和12月7日召开的电子政务培训会上,对政务公开相关内容进行培训,300人(次)参加了培训。
(二)强化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
一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回应,2016年,省农委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了中国·贵州国际茶文化节暨茶产业博览会、中国·遵义首届国际辣椒博览会等5次新闻发布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分管负责同志在会上接受记者访谈,就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二是通过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进行解读回应,委分管领导两次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分别以“我省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建设进展情况”和“贵州农业信息化发展情况”为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三是对出台的重要文件和重要政策进行解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16号)下发后,及时在委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法制生活报“三农周刊”,2016年第24期8版)上进行政策解读。起草《关于全国农业现代化(2016-2020)解读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若干问题解答》、《省农委切实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管措施》等解读村料并公开。四是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发声”进行解读。2016年5月,委主任袁家榆就农业农村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问题接受媒体专访,《当代贵州》2016年22期刊发《以改革激发“三农”发展活力--访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袁家榆》文章。
(三)强化工作开拓创新,发挥引领示范
一是创新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等过程公开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中,引入公开竞争立项机制,做到事前透明制度化,事中专业规范化,事后公示程序化,即在全面公开试点目标、任务、范围,以及项目答辩、批复、验收和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开展公开竞争答辩,根据答辩成绩确定项目实施县并将相关结果在委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得到增强。项目实施的公开材料初步入选我省政务公开典型案例。二是推行会议开放制度。修订印发《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会议制度》、《贵州省农业委员会专题会议制度》等制度,社会关注程度高的有关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市州农业部门及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关于加快推进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提质增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等政策制定中,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三是建立委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有关责任通报制度。印发《关于加强省农委门户网站和省电子政务网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6﹞175号),对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每季度进行通报,并将省农委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委二级目标绩效年度考核。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2016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近两年我委信息公开的主平台—省农委门户网站历经改版升级和迁移政府网站群,升级和迁移过程中,部分栏目的信息发布等功能受到影响、部分数据丢失,影响了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等离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6〕39号)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优化栏目设置、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