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邮编:550001,电话:0851-8528016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全厅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强化执行过程公开。对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拟制印发文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相关文件和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农村宣传工作、畜牧兽医等方面的意见征集调查4次。二是强化执行结果公开。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全年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04条,其中人大建议45件、政协提案59件。同时,及时公布《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权责清单》和行政检查事项。三是强化政务公开服务。在厅门户网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业项目资金公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统计信息”等20余个专栏动态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业项目资金、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市场价格等信息,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农业生产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对照新《条例》,及时修订完善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依申请公开说明》,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步骤、申请渠道、答复时限、申请费用、信息审查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布,方便公众及时掌握申请信息公开的方法和流程。明确专人对厅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信息公开意见箱后台运行进行维护,坚持每个工作日查看政务公开邮箱,确保各类申请端口正常运行。按照100%渠道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和登记转办工作。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经与申请人联系确认受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有4件;因申请内容不明晰、申请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等要素不全,按规定不予受理的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发布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制定《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在厅门户网站分别开设专门栏目,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部分专栏还按照文件的特征进一步进行分类归档,并设有检索、查询、列表排序等功能,不断优化完善信息检索功能,便于用户快速在线查找政务信息。根据有关文件立、改、废等要求对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四)平台建设。厅门户网站已于2016年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迁移至省政府网站集群统一进行管理。2019年,根据省网站建设的总体安排,积极配合开展网站规范化和集约化建设任务,采用嵌入式页面方式,将省政务服务网中我厅办事服务的事项列表页面进行了接入,方便服务群众。厅门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312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060条,政务动态信息155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04条;“美丽黔农”微博和“黔农在线”政务微信全年分别发稿397条、1423条。
(五)监督保障。成立厅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厅政府信息和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建立部门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机制,对政务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不回应、不发生”等不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期,培训人员数120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75 |
-903 |
17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770 |
-3740 |
3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3 |
12210.2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业务知识水平不够高,多数同志属于边学边干,没有相应知识背景,也未接受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在实际工作中不懂不会的问题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二是信息审核把关不够严,存在信息录入不精准、要素不完整、表述运用不规范等问题。三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不够紧,有的工作业务量较大、办理时间较长,影响信息公布,需要进一步优化。
针对存在薄弱环节,我厅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有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队伍,不断完善《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和标准化管理。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圳,组织厅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和政务公开人员开展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升各处室(单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强化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更新机制,实时公开相关信息;严格按程序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解读信息,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在法定时限内、按照规范的格式答复申请,更好地提供政务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