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2022—2023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按照工作安排,现就《2022—2023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2022年3月16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2022—2023 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要求各级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标本兼治,强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狠抓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有效激励原始创新,为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并要求各省制定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方案》提出了2022—2023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体目标和分级目标,分级目标包括了省、市(地)、县(区)三级目标。
总体目标: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品种管理不断优化,品种“身份证”有序建立,品种同质化逐步解决;种业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种子生产经营逐步规范,种子质量稳定在较高水平,种业市场净化成效明显。
省级目标:组织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培训不少于1 次;省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辖区内国家级制种大县、区域性良繁基地和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承储企业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涉种案件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市(州)级目标: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市场检查和地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辖区内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县(区)级目标: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县级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完成率达到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4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提出了基本原则和工作思路。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提出了省、市、县级目标。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提出了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2个内容。二是严格品种管理,包括强化审定品种监管、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初审和种子销售备案2内容。三是加强种子和种畜禽监管,包括加强制种基地监管、加强企业监督检查、严格种子市场检查、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4个内容。四是严格种业执法,包括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提升种业执法能力3个内容。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强人才队伍和认真宣传总结4个方面。
四、落实《方案》的几点措施
为确保《方案》落地落实,需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推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站在抓粮食安全的政治高度,充分认清抓好种业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抓实种业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职责分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建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推进的工作机制,逐级压实监管执法责任。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统筹推进,形成监管执法强大合力,防止单打独斗、各自为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