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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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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2024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政策解读


2024年2月29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24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黔农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30号要求2024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坚持检打联动,确保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较2023年《方案》进行了哪些修改

(一)重点品种抽查数量重点品种增加韭菜、芹菜、“三穗鸭”“锦屏鹅”并分解任务,省级监督抽查豇豆、韭菜、芹菜分别500批次、50批次、50批次,抽查“三穗鸭”“锦屏鹅”各10批次。市(州)级抽查豇豆数量不得少于100批次,韭菜、芹菜各不得少于20批次,县级抽查做到豇豆、韭菜、芹菜种植主体全覆盖。“三穗鸭”“锦屏鹅”列入黔东南州、三穗县、锦屏县农业农村部门本级抽查重点品种。

(二)监督抽查品种。水产品增加牛蛙。

(三)检测参数。蔬菜、水果共监测30种检测参数;食用菌共监测7种检测参数;明确豇豆、韭菜、芹菜监测38种检测参数。畜禽产品新增多西环素、地塞米松2个检测参数,共监测43种检测参数;水产品共监测5种检测参数。

三、《方案》提出了哪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坚持问题导向、有案必查,案件处置率达100%,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检察机关。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在抽查过程中,要向生产者宣传国家禁限用农药和禁用(停用)兽药,督促生产主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三是大力整治弄虚作假。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抽样、检测经费,把任务分解到单位、把责任落实到人。不能做假表、报假数。一经查实,通报相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强化考核问效。将监督抽查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中重点内容之一,督促各地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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